因為和妻子在教育孩子問題上有不同見解, 致使我們常鬧意見。 例如, 兒子在外面受了別人的欺負, 我說要忍, 和為貴, 忍為上。 妻子認為這是懦弱無能的表現, 少男兒氣概。 她要孩子勇敢剛強, 不欺人, 不受欺。 看著我們夫妻唇槍舌劍各執一詞, 4歲的兒子就一臉茫然, 大哭起來。
說起來, 真難為了兒子, 到底聽誰的呢?時間一長, 兒子有了兩面性格。 我帶他時, 兒子表現得特別柔順。 一次, 我送他到幼稚園。 在門口, 我停下了, 兒子獨自往裡走。 迎面遇上3個小班的男孩, 他們看兒子手裡拿著一盒巧克力糖, 東瞅瞅西望望見沒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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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兒子和他媽媽在一起時表現得特別勇敢, 甚至敢和比他大的男孩一爭高低。 妻子常教孩子的一句話是:人不犯我, 我不犯人, 人若犯我, 我必犯人, 針鋒相對, 決不妥協。 一次, 兒子戴的圍巾被別的男孩搶去了, 哭哭啼啼回家, 希望我們幫他要回來。 妻子不但不幫兒子去要圍巾, 還批評了他一頓:“為什麼不自己想法要回來?”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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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兒子剛學步時跌倒了, 妻子不讓人去扶, 鼓勵孩子自己爬起來。 看到那麼小的孩子哭哭啼啼吃力地照顧自己, 我責怪妻子心狠。 妻子倒振振有詞, 說是要磨煉兒子的堅強性格。
稍大些, 妻子對兒子的要求更高更嚴。 兒子很小就會自己穿衣吃飯, 還能幫大人幹一些小活。 一次, 3歲的兒子拿著拖把幫我們拖地, 一不小心滑倒, 手上磕破了一塊皮。 妻子說:“解放軍打仗受傷都不哭, 你是勇敢的孩子。 ”兒子一聽, 眼含著淚說:“媽媽, 我不哭, 我勇敢。 ”
兒子上幼稚園中班了, 比同班的夥伴小一歲, 有時受大孩子的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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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應該改變一下教育孩子的方式, 向妻子學習學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