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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孩子說話的五大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一:語氣肯定、直截了當。 切忌語氣委婉、目的不明。

棠棠5歲, 很愛畫畫。 媽媽還在幼稚園裡給棠棠報了鋼琴班, 所以每週一、三、五都有鋼琴輔導老師來帶他去上30分鐘的鋼琴課。 一次, 江老師來領棠棠的時候, 趕上棠棠在專心致志地畫畫。 江老師對他說:“棠棠, 你能把你的畫收起來嗎?老師在等你上鋼琴課呢!”棠棠頭也不抬地說:“不, 我還沒畫完畫。 ”

另一位有經驗的老師聽了棠棠的回答後, 說道:“棠棠, 把畫收起來, 鋼琴課的時間到了。 ”棠棠聽後, 乖乖地把沒畫完的畫收好, 然後高高興興地跟江老師去上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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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 使用不同的語氣, 會產生不同的效果。 疑問句會給兒童選擇的機會和空間, 兒童通常會作出符合自己意願的選擇。 比如, 對於“能不能把畫收起來”的問題, 棠棠選擇回答“不”。 與疑問句相比, 陳述句則不給兒童選擇的餘地, 並能讓兒童明白他們需要履行的責任, 如“把畫收起來”。 所以, 家長和老師在說話之前, 應該明確自己是要詢問還是要求。 如果是要求兒童做某件事, 最好使用陳述句, 如果是詢問兒童是否願意做某件事, 才用疑問句。 運用成人間的婉轉迂回的方式與兒童交流是不妥的。

注意事項二:用詞具體、形象、通俗, 清楚地表達期望與要求。 切忌用詞抽象、籠統、華而不實。

有一次, 我聽到某個老師這樣對一群3歲左右的小朋友說:“每一個小朋友都應該愛護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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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沒過多久, 就發生了書被撕破的事件。 當老師責問犯錯誤的小朋友“為什麼不愛護圖書”時, 小朋友問:“老師, 愛護是什麼意思?”

很多時候, 我們家長和老師們都會有這樣的體會, 明明才給孩子說得清清楚楚, 孩子卻“明知故犯”。 在我們氣惱的時候, 有沒有想過責任可能就在我們自己?籠統, 抽象的用詞, 如“愛護”,會給年幼兒童造成理解上的困難。 所以, 換一種形象、具體的說法是必要的。

可以這樣對孩子說:“我希望每一個小朋友都能做到不折書, 不撕書, 不在書上亂寫亂畫。 ”

注意事項三:循序漸進、耐心仔細。 切忌“一廂情願”, 高估孩子的記憶容量和接收資訊的能力。

在一次半小時的實驗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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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年輕的實習老師計畫教3~5歲的孩子學會播種。 她這樣說道:“小朋友, 今天我們要學習播種。 請每一個小朋友都去水池邊拿一個小紙杯, 到門口的藍桶裡盛上大半杯黑土, 然後到我這裡來領一粒種子。 把種子埋進土裡, 再到水池那兒接一點兒水, 最後把紙杯放在水池邊的檯子上。 ”聽完實習老師的指導後, 有的孩子站起身, 但不知道要做什麼;有的孩子仍然坐在地毯上, 看著老師;有的孩子去拿紙杯;有的孩子去捧了些黑土……

孩子們的這些不同反應並不是實習老師的本意和初衷, 那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因為研究表明, 對不到5歲的兒童來說, 一次接收並記住一個以上的指導資訊是有困難的。 換句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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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給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指導資訊, 只會主觀超越兒童有限的記憶範圍, 影響兒童的理解能力。 所以, 要使兒童能夠執行並完成某樣指定的任務, 必須要讓他們明白我們要他們做什麼。 而要讓兒童明白, 就必須分層次、按步驟地耐心指導和引導兒童。

可以對兒童說:“現在每一個小朋友都去水池邊拿一個小紙杯。 ”等到所有小朋

友都拿到紙杯之後, 接著說:“現在, 到門口的藍桶裡盛大半杯黑土。 ”等他們都盛好黑土後, 再接著說:“現在, 每人到老師這裡來領一粒種子”……

注意事項四:直奔主題、簡單明瞭。 切忌話中有話。

3歲的可哥經常打人。 一次, 他又在打另一個小朋友。 錢老師看見後, 就急忙過去制止, 並嚴厲地對可哥說:“今天老師已經告訴你多少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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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打人?”可哥嘟囔著:“不知道(多少次)。 ”錢老師加重了語氣:“5次了!”說完, 卻發現可哥對錢老師的話並沒有所期待的反應, 比如說, 感到羞愧或內疚。 這樣的結果讓錢老師很失望。

“我告訴你多少次了”是很多人訓斥孩子的口頭禪。 但是, 我們是否認真想過, 年幼的孩子能從這句口頭禪中聽出什麼呢?我們成年人自然懂得“我告訴你多少次了”這種強調語氣的問句, 間接地表達了說話者的失望和生氣, 並不尋求答案。 但是年齡小的兒童卻往往不懂得事情的發生頻率與嚴重性之間的邏輯關係, 不能理解這話中之話。 並且, 這樣的問句通常把兒童的主意力轉移到了對“多少次”的詢問上, 從而弱化了說話人所想表達的“不要打人”的本意。 因此,當教育物件是幼兒時,我們應該直接了當地說:“不要……”

注意事項五:堅持原則,語言積極。切忌“威逼利誘”。

這天,幼稚園組織春遊,爸爸媽媽可以同去,但孩子們都自己背著午餐。午餐時,4歲的李琪突然嚎啕大哭起來,媽媽趕緊過來看她,問怎麼了,李琪說:“我不喜歡蘋果,可是你在我的午餐包裡放了蘋果。”說著,她就要把蘋果扔掉,她媽媽制止了她,她還是哭著說:“我不要蘋果放在我的午餐包裡,我不要。”媽媽就威脅她說:“如果你還哭,我們就留你一個人在這兒了。”話音未了,李琪哭叫得更大聲了,其他小朋友都看著她,她媽媽只好換了一個口氣,說:“不要哭了,媽媽幫你把蘋果扔掉,行了吧?”這一招看來管用了,不一會兒,李琪停止了哭泣。

其實,李琪媽媽的這種處理方法,是非常不妥的。

來自家長或老師的威脅,比如說,“把你一個人留在這裡”或者“把你送給撿垃圾的”等話,並不能真正、有效地制止兒童正在進行的不當行為,相反,會使兒童因為感到恐懼和害怕,或者產生逆反心理,而加倍地宣洩情感,放肆行為,比如哭鬧等。經常性的威脅甚至會危害兒童的心理健康。

另外,一味妥協又會助長兒童討價還價的習慣。李琪媽媽的處理方法不僅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放縱了李琪任性、無理的行為,並且給其他兒童樹立了一個不好的榜樣,造成了不好的影響。所以說,家長和老師只有注意自己的言行,有必要地堅持原則,適時合理地約束和制止兒童的不妥行為,耐心地給兒童講道理,才能規範兒童的行為舉止,有利於兒童的身心健康。

李琪的媽媽如果這樣做也許更好一些:把李琪帶到另一個地方單獨談話,然後告訴李琪,她的哭鬧影響了老師的工作和其他小朋友的活動,對他們是不公平、不禮貌的,所以不應該再哭鬧了。如果李琪繼續哭,可以陪著她,但是不理會她的哭鬧,讓她自己慢慢感覺到哭鬧是沒有用的,等她停止哭鬧後,再給她講道理:“你可以不吃蘋果,但是你不能把蘋果扔掉,因為浪費食物是不對的……”

孩子說話,重要的是根據孩子的特點,說孩子能聽懂的話,並堅持我們要表達的信念。只有這樣,我們要傳遞的資訊,才能最順暢地到達孩子那裡。

因此,當教育物件是幼兒時,我們應該直接了當地說:“不要……”

注意事項五:堅持原則,語言積極。切忌“威逼利誘”。

這天,幼稚園組織春遊,爸爸媽媽可以同去,但孩子們都自己背著午餐。午餐時,4歲的李琪突然嚎啕大哭起來,媽媽趕緊過來看她,問怎麼了,李琪說:“我不喜歡蘋果,可是你在我的午餐包裡放了蘋果。”說著,她就要把蘋果扔掉,她媽媽制止了她,她還是哭著說:“我不要蘋果放在我的午餐包裡,我不要。”媽媽就威脅她說:“如果你還哭,我們就留你一個人在這兒了。”話音未了,李琪哭叫得更大聲了,其他小朋友都看著她,她媽媽只好換了一個口氣,說:“不要哭了,媽媽幫你把蘋果扔掉,行了吧?”這一招看來管用了,不一會兒,李琪停止了哭泣。

其實,李琪媽媽的這種處理方法,是非常不妥的。

來自家長或老師的威脅,比如說,“把你一個人留在這裡”或者“把你送給撿垃圾的”等話,並不能真正、有效地制止兒童正在進行的不當行為,相反,會使兒童因為感到恐懼和害怕,或者產生逆反心理,而加倍地宣洩情感,放肆行為,比如哭鬧等。經常性的威脅甚至會危害兒童的心理健康。

另外,一味妥協又會助長兒童討價還價的習慣。李琪媽媽的處理方法不僅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放縱了李琪任性、無理的行為,並且給其他兒童樹立了一個不好的榜樣,造成了不好的影響。所以說,家長和老師只有注意自己的言行,有必要地堅持原則,適時合理地約束和制止兒童的不妥行為,耐心地給兒童講道理,才能規範兒童的行為舉止,有利於兒童的身心健康。

李琪的媽媽如果這樣做也許更好一些:把李琪帶到另一個地方單獨談話,然後告訴李琪,她的哭鬧影響了老師的工作和其他小朋友的活動,對他們是不公平、不禮貌的,所以不應該再哭鬧了。如果李琪繼續哭,可以陪著她,但是不理會她的哭鬧,讓她自己慢慢感覺到哭鬧是沒有用的,等她停止哭鬧後,再給她講道理:“你可以不吃蘋果,但是你不能把蘋果扔掉,因為浪費食物是不對的……”

和孩子說話,重要的是根據孩子的特點,說孩子能聽懂的話,並堅持我們要表達的信念。只有這樣,我們要傳遞的資訊,才能最順暢地到達孩子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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