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人生是多姿多彩的, 就算完全沒有音樂在其中, 你的孩子還是可以過快樂的日子, 但是她與媽媽的關係不好, 那麼日子將會過得很苦。 所以我要事先強調, 練琴是學生的責任, 她要向我負責, 但千萬不能為了練琴而影響母女感情, 因為這樣太不值得了, 這是很多家長的通病。 ”
我覺得老師的話很有道理, 所以毫不猶豫地答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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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槍上陣”的日子
小朋友喜歡聽好聽的音樂, 但一般都不愛練琴。 剛開始學的時候很有新鮮感, 每天練習。 但久而久之, 便視練琴為一樁苦差事。
她練琴時, 經常邊練邊看時鐘, 只要在琴椅上坐滿了一個鐘頭, 便宣佈“大功告成”, 而沒有想想自己在那一小時內, 到底有多少進步。 有時候練得心煩, 還會用腳踢鋼琴或把琴譜扔進垃圾桶。
我見情況不對勁兒, 便告訴孩子不可以這樣下去, 可是她卻毫不理會, 繼續經常“空槍上陣”——沒有好好練習便去上鋼琴課, 把老師的提醒置之腦後。
起初我很生氣, 覺得孩子在糟蹋機會, 忍不住在心裡比較著:如果我小時候有這樣的條件和機會, 才不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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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招:為誰練琴
我想, 我還是先搞清楚, 再去引導孩子為宜。 在這一刻, 我記起鋼琴老師的話:“沒有音樂, 還是可以開心度日, 但若是因為練琴而破壞母女感情, 日子將會很苦, 太不值得了。 ”
孩子沒精打采地上了車, 把琴譜往後座一扔。 “老師怎麼說?”我問道。
“都是同一句啦, 要多練習。 ”孩子沒好氣回答。
“這很難做到嗎?”
“做起來很無聊!”
“那太容易了, 我想通了, 你學琴不是為我, 如果是為我, 倒不如把錢給我, 讓我去跟老師學。 乾脆我來當學生好了, 這樣你就不用再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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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我不喜歡鋼琴?我只是討厭練琴而已。 ”
“你心裡也明白這是不可能的, 再繼續下去只是浪費大家的時間和金錢。 我出來接你, 還要事先安排好有人在家中照顧你弟弟, 這都需要費很多功夫。 你既然不願意好好練習, 其他的人, 包括老師, 都不必被你搞得團團轉。 ”
“不要!不要打電話給老師!”
“ 如果不要, 可以, 但有條件。 從今天開始, 鋼琴完全是你心甘情願學的, 沒人逼你, 所以你要自己負責。 ”
“那是什麼意思?”
“每天何時練琴, 練琴時有多用心, 上課專不專心, 都要你自己負責, 媽媽是不會過問的。 我不用問, 因為你的指頭會報告, 老師馬上聽得出來。 每次我來接你的時候, 我都會問老師你有沒有好好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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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說沒有呢?”
“那節課你就自己付錢囉!每個小時一百元!”
“一百元?那不公平!哪有小朋友自己付學費的呢?”
“我沒說你要付呀!你不負責任的時候才要付。 好好練琴, 還是我付。 你想一想再告訴我吧!”
我練琴, 我喜歡
後來, 孩子經過仔細考慮後, 終於與我約法三章。 幾年下來, 先後被我從她的儲蓄中扣了三次。
隨著時日加增, “被我賺到”的頻率越來越低, 而她對鋼琴的興趣, 也因為她用心的練習而相對提高。 每次要罰款的時候, 我都沒有留情, 所以她清楚地知道我必定“公事公辦”, 我們之間的承諾是言出必行的。
很長一段時間, 她都沒有被我罰款, 偶爾也會告訴我: “ 昨天練不太好, 今天要加油。 ”
最安慰的是:她突然自己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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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練琴, 因為我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