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藥是適合健康育齡婦女的避孕方法之一, 但有一些婦女是不適宜應用避孕藥來避孕的:
重大疾病患者:由於激素類藥物要在肝臟代謝, 自腎臟排除, 用藥會加重肝腎功能負擔, 因此急、慢性肝炎或腎炎患者均不宜使用。
血液病及內分泌疾病患者:避孕藥會使凝血功能亢進, 並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險, 可使血糖升高, 影響甲狀腺功能, 所以各種血液病、血栓性疾病、內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等患者均應避免應用。
婦科腫瘤患者:由於婦科腫瘤、乳☆禁☆房疾病大多為激素依賴的疾病, 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藥可加重病情,
Advertisiment
精神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 可能會發生誤服錯服等情況, 產生不良後果。
月經稀少者:避孕藥可能會使月經進一步減少。
年齡>45歲者:該時期激素水準波動較大, 一般不宜用避孕藥避孕。
年齡>35歲的吸煙婦女:不宜長期服用, 以免卵巢功能早衰。
哺乳期婦女:避孕藥可抑制乳汁分泌, 並可經乳汁分泌而影響新生兒的發育, 因此, 哺乳期婦女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