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兒包括高危胎兒或高危新生兒, 是指胎兒或新生兒因本身有生理缺陷或病理改變, 或因孕婦有高危因素而嚴重威脅胎兒(或新生兒)。
孕婦有下列危害因素時易出現高危兒:
1、妊娠高血壓綜合征(以下稱妊高征):病情越重,
病程越長,
對胎兒危害性越大,
圍產期死亡率越高。
故應早期發現,
早期治療。
2、心臟病:心臟病伴心力衰竭是致孕婦死亡的主要原因, 孕婦心力衰竭往往可引起早產和胎兒缺氧, 故應及時積極治療。
3、糖尿病:孕婦患糖尿病者, 其胎兒畸形率增高, 難產多, 胎兒圍產期死亡率高。 在新生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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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血型不合:血型不合可引起胎兒和新生兒溶血病。 若不及時治療多在圍產期死亡, 必須在胎兒早期診斷。
5、肝內膽汁瘀積症:可導致早產及胎兒窘迫, 增加圍產期死亡率。
6、慢性疾病:孕婦患慢性疾病, 如腎病、心血管病及結締組織病時, 胎兒在宮內生長發育遲緩。
7、遺傳性疾病:孕婦患有遺傳性疾病時, 約有25%的受精卵在16周內死亡。 存活著至少有5%異常, 大部分流產和胎兒發育異常與先天性畸形有關。 應儘早在胎兒期查出遺傳性疾病, 確診後可給予治療性流產或有效的治療措施。
8、營養不良:孕婦營養不良可使胎兒體重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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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貧血和出血:孕婦患有嚴重貧血, 可使胎兒生長遲緩及發生嚴重的新生兒窒息的危險。 孕早期子宮有嚴重出血或反復出血, 可引起流產及早產。 孕中與孕末期子宮出血, 多數是胎盤早期剝離或前置胎盤, 圍產期死亡率比同期高7倍。
10、早產、過期產、雙胎:均可使圍產期死亡率增加。 宮內生長遲緩, 圍產期死亡率高出正常兒10倍以上。
11、妊娠期感染:孕早期感染病毒性疾病時, 大部分胎兒有畸形, 妊娠期患傳染性肝炎, 早產兒發生率高。
12、孕婦使用某些藥物和放射線照射:易致胎兒畸形、內分泌功能異常、乳齒發育異常、造血功能障礙及早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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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孕婦年齡:孕婦年齡小於16歲者易患妊娠期高血壓、早產或因骨盆過小而難產, 年齡超過35歲者胎兒易患遺傳性畸形、產前及產程中出血或死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