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按照優生學原則, 還有下列遺傳病的患者, 所生子女發病危險大於10%, 在醫學遺傳學上屬高發危險率, 故不宜生育。 如下六大遺傳病的夫妻不適合生育。
哪些夫妻不適合生育呢?
1、常染色體顯性遺傳
如骨骼發育不全、成骨不全、馬凡氏綜合征, 視網膜母細胞瘤、多發性家族性結腸息肉、黑色素斑、胃腸息肉瘤綜合症, 先天性肌強直等, 這類遺傳病的顯性致病基因在常染色體上, 患者的家族種, 每一代都可能出現相同病患者。 且發病與性別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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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連鎖顯性遺傳
由於患者的顯性致病基因在X染色體上, 所以患者中婦女多與男性。 婦女患者的後代, 不論兒子還是女兒, 均有50%的發病危險成為相同病患者, 故不宜生育。 而男性患者的後代, 女兒百分之百患病, 兒子正常, 因為可生育男孩, 限制女胎。
3、多基因遺傳病
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性神經病、重症先天性心臟病和原發性癲癇等多基因遺傳病, 發病機理複雜, 遺傳度較高, 危害嚴重, 患者不論男女, 後代的發病危險大大超過10%, 均不宜生育。
4、染色體病
先天愚型等染色體病患者, 所生子女發病危險率超過50%, 同源染色體易位攜帶者和複雜性染色體易位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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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
夫婦雙方均患有相同的嚴重常染色體隱形遺傳病, 如先天性聾啞, 苯丙酮尿症、白化病、半乳糖血症、肝豆狀核變性等, 不宜生育, 因為其所生子女肯定均為同病患者。
6、連鎖性隱性遺傳病
這類遺傳病常見的有血友病A、血友病B核進行性肌營養不良等。 由於隱性致病基因位於X染色體上, 故患者多為男性。 男性患者與正常婦女結婚, 所生男孩全部正常, 但女兒均為致病基因攜帶者。 若婦女攜帶者與正常男性結婚, 所生子女中, 兒子又50%的危險發病成為患者, 女兒全部正常。
由於遺傳病種類繁多、遺產方式多樣、對後代的影響也不同, 因此遺傳病患者在考慮生育問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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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總結:不是所有父親都可以適合生育的, 例如帶有常染色體顯性遺傳、連鎖顯性遺傳、多基因遺傳病、染色體病、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以及連鎖性隱性遺傳病的就建議不要選擇懷孕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