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婦入院後, 如果沒有禁忌證, 初產婦可在宮口開大不到4釐米、經產婦宮口開大不到2釐米時, 用溫水肥皂水灌腸, 灌腸能清除糞便, 避免分娩時肛門放鬆, 糞便排出污染產床及消毒物品, 避免會陰側切口、會陰傷口、產道及新生兒被糞便污染, 同時, 又能通過反射作用, 刺激宮縮, 加速產程進展。 有以下幾種情況不宜灌腸:
1)胎膜早破, 灌腸能引起臍帶脫垂。
2)胎兒先露部尚未銜接, 胎位不正者, 灌腸熊引起胎膜早破。
3)有剖宮產史。
4)有急產史或宮縮過程, 估計1小時內即將分娩者。
5)產婦患有心臟病或產前出血等妊娠併發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