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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一定要選擇剖腹產

前兩天在公園裡散步, 我邂逅了一個多年不見得老朋友, 她的懷裡抱著一個眼神呆滯的寶寶, 身子軟軟的, 似乎還不會走路, 但看上去卻有3歲多了, “這時我的兒子”朋友很憔悴, 聽她聊起她分娩時的經歷, 我不免不吃一驚。 原來她當時遭遇了難產, 寶寶已在產道口, 卻遲遲出不來, 而宜信要將順產進行到底的她, 拒絕了醫生進行刨宮產急救的建議。 最後, 孩子雖然生出來了, 但因為長時間缺氧窒息而導致了腦癱, 身上也有多處骨折。

眾所周知, 只有當母體和胎兒都具備順產的條件, 這時順產才是最好的分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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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於母子雙方的健康。 如今, 越來越多的准父母意識到了這一點, 並努力做到“能順則順”。 這是非常令人欣喜的一個現象。 然而, 在堅持順產的原則的同時, 你是否知道, 並非所有人都適合順產。 有時, 刨宮產對一部分人來說, 時不得不採用的一種分娩方式。

“刨宮產”, 平時這個常聽到的名詞, 准媽媽們究竟瞭解多少呢?所謂刨宮產, 就是指妊娠28周後切開腹壁與子宮壁, 取出胎兒及胎盤的手術。 根據手術方式的不同, 刨宮產術分為子宮下段刨宮產、子宮體部刨宮產、腹膜外刨宮產。 刨宮產有不少併發症, 但並不是說准媽媽不能選擇這種分娩方式。 刨宮產是特殊情況下解決難產和搶救產婦及嬰兒生命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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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母嬰安全不可缺少的保障。 有時候, 我們不得不採用刨宮產的方式為媽媽和寶寶保駕護航, 如果產婦處於對刨宮產併發症的恐懼對其產生抵觸情緒而加以拒絕, 這是不明智而且很危險的。

那麼在那些情況下, 我們就一定要選擇做刨宮產術呢?

(1) 頭盆不稱:是指骨盆入口平面狹窄。 通俗的講是指胎兒相對于產婦的骨盆入口過大。

其中, “絕對頭盆不稱”發生于孕婦骨盆明顯狹窄或畸形, 或胎兒明顯過大。 這類孕婦的足月活胎不能“入盆”, 不能經陰☆禁☆道分娩, 在足月妊娠時需行剖宮產術, 指證明確, 容易做出決定。 但臨床上的“絕對頭盆不稱”較少, 多見的是“相對頭盆不稱”。 “絕對頭盆不稱”的孕婦在估計胎兒體重不大;估計胎兒耐受力良好;孕婦體力、產力足夠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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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嘗試陰式分娩。

但是, 由於目前的孕期檢測手段測量胎兒及骨盆內徑的方法大都是“估計”, 且分娩過程是胎兒全身多平面、多徑線通過產道(比如肩難產:胎頭娩出後, 胎兒肩膀卡在骨盆出口處, 不能娩出的情況), 所以分娩前是無法確保這些“相對頭盆不稱”的孕婦能否最終陰式分娩, 更無法精確預計分娩過程。

(2) 骨產道或軟產道異常:骨產道異常, 比如有尾骨骨折過的孕婦, 可能尾骨尖上翹, 使有效的產道變窄。 軟產道異常, 如較嚴重的陰☆禁☆道發育畸形、瘢痕狹窄等, 或妊娠合併直腸或盆腔良、惡性腫瘤梗阻產道者。 這些情況下, 即使進行會陰切開, 估計足月胎兒也不能通過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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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剖宮產術為好。

(3) 胎兒或胎位異常:比如有些臀位、橫位、異常頭位(高直位、額位、頦後位等)不適宜陰式分娩。 還有雙胎、多胎時的某些情況(雙胎第一胎為臀位、橫位, 或聯體雙胎等), 也不適宜陰式分娩。 另外, 一些可矯治的胎兒異常, 胎兒不能耐受分娩過程, 或胎兒某部分異常不能通過產道, 宜行剖宮產術。

(4) 臍帶脫垂:一些胎膜已破的孕婦, 胎兒臍帶越過胎兒先露部而先脫出于宮頸口外進入陰☆禁☆道, 甚至陰☆禁☆道外, 稱為臍帶脫垂。 這時, 宮頸、胎兒先露部等擠壓臍帶, 胎兒可能迅速發生宮內窘迫, 甚至死胎死產。 所以一旦發現臍帶脫垂, 胎心尚存在, 應在數分鐘內娩出胎兒。

(5)胎兒窘迫:指胎兒宮內缺氧, 由此造成胎兒酸中毒, 導致神經系統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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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者可留有後遺症, 甚至胎兒宮內死亡, 是產科常見合併症。 這種情況下, 如短期內不能經陰☆禁☆道分娩, 應立即行剖宮產術。

(6) 剖宮產史:易發生子宮破裂或先兆子宮破裂。

順產, 還是刨宮產?其實這並不是簡單地A或者B的選擇題。 每個准媽媽和胎寶寶的情況不同, 所以對應的分娩方式也不同。 不要盲目聽信他人的建議, 應在醫生的指導下, 正確理解刨宮產的利弊關係, 做出一個正確理智的選擇, 你將成為世上最幸福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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