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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必須剖腹產?

剖腹產是指經由切開腹部及子宮的方式將胎兒娩出, 其目的是因特定適應症之下, 為保護胎兒及母親安全, 必須選擇的生產方式。 那麼, 什麼情況下要選擇剖腹產呢?

選擇剖腹產要從兩個方面說起:

一、母體方面

1、孕婦骨盆狹窄或或畸形, 阻礙產道時;

2、高齡初產;

3、孕婦生殖道受到感染;

4、孕婦有兩次以上不良產科病史;

5、孕婦以前曾做過子宮的手術如剖腹產、子宮肌瘤切除手術、子宮切開術或子宮成形術, 自然分娩時, 陣痛可能會使子宮刀疤處裂開, 造成生命危險, 所以剖腹產較安全;

6、孕婦患有高血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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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催產不成時, 宜剖腹產;

7、產程停滯;

9、出血:如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子宮破裂、前置血管等出血, 不但危及母親而且也危及胎兒的生命, 宜趕緊剖腹產;

10、孕婦外傷, 可能傷及胎兒, 需緊急剖腹產來搶救胎兒。

二、胎兒方面

1、胎位不正:如臀位、橫位;

2、胎兒過大, 母親的骨盆無法容納胎頭;

3、胎兒窘迫, 胎心音發生變化, 或胎兒缺氧, 出現胎便;

4、胎兒過重:胎兒預估體重超過4000克時, 如經陰☆禁☆道分娩常會發生難產、胎兒外傷, 採取剖腹產較安全;

5、胎兒過小:胎兒預估體重小於1500克時, 剖腹產較安全;

6、多胞胎;

7、胎兒畸形;

8、子宮頸未全開而有臍帶脫出時。

以上就是實施剖腹產的情況。 由此可知, 臨床上對剖腹產有著嚴格的規定, 剖腹產只能是一種應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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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對解決難產、保全胎兒和孕婦的生命是有效的。 但其安全性也只是相對而言, 對孕婦產後的身體健康, 會帶來弊端;因此, 對剖腹產手術的選擇, 無論是醫生還是孕婦本人及其家屬, 都必須慎重, 不可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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