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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新生兒不適合游泳

嬰兒游泳是指12個月內嬰兒, 尤其是新生兒在特定的水質、水溫和嬰兒專用泳圈保護下, 由專業人員看護, 進行的自主活動和水中撫觸, 其原理是讓嬰兒在類似母體的羊水中做自主運動。

游泳使新生兒得到天然的活動, 水的靜水壓、浮力、衝擊將會對新生兒皮膚、骨骼和五臟六腑產生輕柔的愛☆禁☆撫, 促進小兒各種感覺資訊的傳遞, 引起全身包括神經、內分泌、消化系統等一系列的良性反應, 鍛煉心肌, 增加睡眠, 提高肌體免疫力, 對促進嬰幼兒的身心健康大有裨益。

參加游泳的新生兒必須是正常的足月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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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時評分不得少於8分, 出生後至少6小時, 最好是一天后;水溫應控制在38℃~40℃,專業配製的溶液。 新生兒游泳不是簡單的體育活動, 必須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進行, 才能達到增強孩子體質, 促進早期智力發育等多項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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