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患有遺傳病的女性通過孕前預防可以避免遺傳給胎兒, 而又有一些遺傳病是不適合生育的, 它們都是哪些疾病呢。
下列遺傳疾病不宜生育
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只有一個突變基因即可發病, 基因為顯性。 常染色體顯性遺傳如夫妻中一方為患者, 其子女患病風險率為50%, 男女患病機率相等, 若為嚴重遺傳病, 又不能做產前診斷的不宜生育。 如:成骨發育不全, 遺傳性舞蹈病。
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夫妻之一為隱性患者, 對方正常, 子女均不發病, 但都是治病基因攜帶者, 可以生育。 夫婦均為隱性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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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連鎖顯性遺傳病:顯性致病基因在X染色體上。 女性多於男性, 雙親中往往有一方為患者。 例如:抗維生素D佝僂病、遺傳性慢性腎炎等。
X連鎖隱性遺傳:隱性治病基因位於X染色體上。 有交叉遺傳現象, 男性多於女性。 例如:甲型及乙型血友病、紅綠色盲等。
多基因遺傳病:2對或2對以上基因引起的疾病, 無顯性及隱性之分, 是遺傳和環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遺傳體病:染色體數目異常者, 其子代患病風險率高, 約為1/2, 應做產前診斷, 無條件做產前診斷者不宜生育。 如:21三體, 此病表現為智力低下, 齶弓高, 眼距寬, 外眼角上斜, 鼻根低平張口伸舌。
擁有上述病症的患者最好不宜進行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