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的歷程是對準媽媽身體的一次嚴峻考驗, 各個器官都將超負荷運轉達9個月之久。 如果不是品質過硬, 中途亮起紅燈或者拋錨的危險就比較大。 而因為妊娠這個特殊時期, 對疾病的用藥和治療都將受到很大的限制, 因此每個女性在孕前都要及時的做一下孕前檢查。
哪些疾病必須治癒後才能受孕
貧血:在妊娠前如發現患有貧血, 首先要查明病因, 確定是屬於哪一種原因引起的貧血, 然後進行治療。 如系缺鐵性貧血, 要在食物中增加鐵和蛋白質豐富的食品, 如不好轉, 應服用鐵劑, 待貧血基本被糾正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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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孕前應按醫生的囑咐進行合理治療, 把血壓控制在允許的水準, 自覺症狀基本消失, 即可以妊娠。 但應比一般孕婦更加注意孕期檢查, 經常測量血壓, 並提防妊娠高血壓綜合症的發生。
腎臟病:嚴重的腎臟病均不宜妊娠。 症狀較輕且腎功能正常者, 經醫生允許可以妊娠, 但要經過合理治療, 必須把浮腫, 蛋白尿和高血壓等主要症狀控制住, 妊娠後也應警惕妊娠高血壓綜合症的發生。
肝臟病:對於遷延型慢性肝炎, 如病情輕微, 肝功能正常, 病人年輕, 體質又好, 經過適當治療, 也可以懷孕。 但在懷孕後, 應堅持高蛋白飲食和充分休息, 加強孕期監護。
糖尿病:一般情況下, 妊娠會加重糖尿病的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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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病:所有的心臟病人必須經醫生同意後, 方可妊娠。 有些心臟病人還需要應用一些藥物, 甚至必須在醫院住院接受治療和監督, 不可大意。 整個孕期都應取得醫生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