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帶病妊娠, 不僅對本人有害, 可使病情加重, 而且還會危及胎兒。 不過, 也並非所有的慢性病人都不能妊娠。 因為, 有些慢性病短時間不能治癒, 但經過合理、恰當的治療, 待病情好轉後, 也可以妊娠。 這些疾病主要有:
貧血:在妊娠前如發現患有貧血, 首先要查明原因, 確定是囑於哪一種原因引起的貧血, 然後進行治療。 如系缺鐵性貧血, 要在食物中增加含鐵和蛋白質豐富的食品, 如仍不好轉, 應服用鐵劑, 待貧血基本被糾正之後, 即可妊娠。
高血壓病:在受孕前應按醫生囑咐進行合理治療, 把血壓控制在允許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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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臟病:嚴重的腎臟病均不宜妊娠。 症狀較輕且腎功能正常者, 經醫生允許可以妊娠, 但要經過合理治療, 必須把浮腫、蛋白尿和高血壓等主要症狀控制住, 妊娠後也應警惕妊娠中毒症的發生。
肝臟病:對於遷延型慢性肝炎, 如病情輕微、肝功能正常, 病人年輕, 體質又好, 經過適當治療, 也可以妊娠。 但在妊娠後, 應堅持高蛋白飲食和充分休息, 加強孕期監護。
糖尿病:一般情況下, 妊娠會加重糖尿病的病情, 而且危害胎兒, 所以病人不宜妊娠。 但如屬於輕型, 不用胰島素就可以控制住尿糖, 體質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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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病:所有的心臟病人必須經醫生同意後, 方可妊娠。 有些心臟病人還需要應用一些藥物, 甚至必須在醫院住院接受治療和監督, 不可大意, 整個孕期應取得醫生的指導。
膀胱炎、腎盂腎炎:這兩種是婦女常見病, 必須經過徹底治療, 待治癒之後才能妊娠。
陰☆禁☆道炎:黴菌性陰☆禁☆道炎會使胎兒在分娩過程中感染上黴菌。 因此, 患有黴菌性陰☆禁☆道炎的婦女, 應在治癒之後再受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