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嬰兒在出生後的頭些天和最初幾個星期只有一個目的:滿足他的“原始欲”——他的基本需求。 如果他感到飽了, 渾身清爽, 而且感到安全, 那麼他所處的世界就井井有條;而如果他餓了、尿布髒了或者他認為被人冷落、受到了威脅, 那麼他就會滿心不舒服。
樂趣和反感——這顯然是一個孩子最初的感覺, 不久以後孩子就會形成更細微的感覺衝動。 大多數母親在孩子出生幾周後都可以清晰地分辨出, 孩子的哭喊是出於什麼原因——是餓了, 感到孤單了, 尿布濕了還是感到疼。 其實人們不能忽略這樣一個事實:一個嬰兒未得到滿足的需要(受挫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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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很多父母都同意應當一天到晚不斷地哄一個出於膽小而哭鬧的孩子, 但是卻不支持也應當哄一哄因生氣而哭鬧的孩子這一建議。 顯然, 父母都傾向于認為, 嬰兒慍怒的哭喊和激烈的手腳運動中隱藏著向人提要求的侵犯行為, 這種侵犯行為是他們在成年人世界中見慣了的——就像一位母親直率講出的:“我可不會被孩子怒氣衝衝的哭喊騙住!他應當乖一些、討人喜歡, 應當知道, 大聲哭鬧是辦不到什麼事情的。 ”對於一個小生命來說, 慍怒和氣惱是什麼意思呢?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