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氣管哮喘(簡稱哮喘)是呼吸系統常見病, 病人中有相當一部分是育齡婦女, 這些婦女懷孕後怎樣才能順利安全地度過懷孕期、分娩期和哺乳期呢?研究發現, 哮喘婦女懷孕後, 大約有1/3的人哮喘病情改善、1/3的人病情不變和1/3的人病情惡化。 在病情加重的婦女中, 容易出現妊娠期高血壓、胎盤早剝、流產、早產等, 也可出現胎兒宮內發育遲緩、胎兒窘迫、新生兒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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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關
哮喘反復發作可致長時間缺氧, 容易導致低氧血症, 而低氧可使子宮血氧量下降, 危害胎兒。 因此, 哮喘婦女要順利度過妊娠期, 並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 尤其是在懷孕29~36周時, 更應特別小心。
首先, 病人應在醫生的幫助和家屬的積極配合下, 對整個孕期進行自我監測, 可使用峰流速儀客觀評價自身肺功能(具體測量和評價方法可參閱《大眾醫學》2001年第2期《峰流速儀, 哮喘患者的“晴雨錶”》一文), 並將測得的最大呼氣流量值記錄下來, 供醫生參考。 還應定期到醫院就診, 正確估計胎兒成熟度, 如懷疑胎兒宮內發育遲緩、胎動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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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去除生活中的誘發因素以減輕症狀, 可以採取以下辦法:床墊及枕頭其內有塵蟎, 可用密閉的塑膠罩罩住;禁止吸煙並遠離吸煙者;避免在家中飼養狗、貓、鳥等寵物;避免接觸花粉、植物等。
再次, 根據具體情況, 適時使用藥物治療。 對於用藥, 孕婦往往有所顧忌, 殊不知, 哮喘發作本身對胎兒的危害可能比藥物對胎兒的危害更大, 因此, 孕婦除自我監測外, 還應與醫生保持密切聯繫, 遵照醫囑用藥。 一般主張吸入用藥, 儘量避免口服和靜脈給藥。 如果在妊娠中期哮喘反復發作, 且多種藥物治療仍不緩解, 又伴有心肺功能不全, 應考慮終止妊娠。
哮喘孕婦治療時可採用的藥物:①β2受體興奮劑對母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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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關
進入分娩期心情應放鬆, 切忌過度緊張和焦慮,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