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可以辭退員工嗎?生育是女人的天職, 承擔著繁衍人類的任務。 要是用人單位不好好的保護三期婦女, 可是有反人類罪的嫌疑哦。 但是女職工在哺乳期是不是做了什麼都不會被辭退呢?一起看看吧。
哺乳期可以辭退員工嗎?我本來懷孕的時候產假休了兩個月, 寶寶現在剛兩個月多幾天, 孩子給婆婆帶, 目前我屬於背奶, 現在回去上班已經有人頂替我的位置了, 老闆說叫主動辭職, 可是我不甘心, 而且我產假的兩個月也沒有工資, 如果現在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嗎?是不是應該補償啊?想問問大家有誰瞭解這些嗎?哺乳期公司可以辭退員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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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寶寶小編說:哺乳期辭退員工, 應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 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相關規定, 勞動者有如下情形之一, 用人單位有權依法解除與懷孕女職工的勞動關係: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 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或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 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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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而且, 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如果並非上述情形, 用人單位辭退哺乳期女職工, 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等。
哺乳期可以辭退員工嗎, 因此, 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解雇哺乳期女職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