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1月內是乳腺炎高發期
急性乳腺炎多數發生在缺乏哺乳經驗的初產婦身上。 產後的1個月內是急性乳腺炎的高發期;而6個月後的嬰兒開始長牙, 這個階段乳☆禁☆頭也容易受到損傷, 應該小心預防;而斷奶期更要警惕急性乳腺炎的發生。
如果得了急性乳腺炎, 起初會感到乳☆禁☆房疼痛, 局部出現硬塊、脹痛;隨著病情的發展, 還可能出現怕冷、寒顫或體溫一下子升高, 有時可至39度以上。 一般情況下, 只有一側的乳☆禁☆房出現發炎症狀, 患病的乳☆禁☆房疼得不能按, 局部皮膚發燙、紅腫, 並有硬塊。 而同一側的腋窩處淋巴結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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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急性乳腺炎的症狀也會因人而異, 有不同的表現。 正在服用抗菌藥物的媽媽如果出現局部發炎, 症狀可能被掩蓋。 如果得不到及時處理、治療, 患病的乳☆禁☆房很可能會化膿, 甚至內部組織受到破壞, 嚴重的還會發生乳痿。
嬰兒每天要吸食約500~700毫升的乳汁, 因此 , 乳母用藥需瞭解哪些藥物易進入乳汁, 盡可能避 免某些藥物的毒副作用通過乳汁影響嬰兒的健康成長。
乳母用藥首先要注意慎用抗生素類藥物和磺胺類藥物。 大多數抗生素在乳汁中排泄量不大, 但卻能不同程度地引起嬰兒的不良反應。 如:
乳母口服常規劑量的四環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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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母內服紅黴素時, 特別是通過靜脈滴注時, 它在乳汁中的濃度比在血液中的濃度高4一5倍, 可嚴重損害嬰兒的肝功能。
乳母肌注常規劑量卡那黴素時, 可導致嬰兒卡那黴素中毒, 發生耳鳴、聽力減退及蛋白尿等。 乳母內服磺胺類藥物也要注意, 特別是初產婦, 在服用磺胺異惡唑後兩周內哺乳時, 可使嬰兒發生新生兒黃疸。
為此, 乳母患感染性疾病使用上述抗生素和磺胺夾藥物治療期間, 應暫停哺乳, 暫以牛乳代哺。
其次, 乳母應盡可能避免使用各種中樞抑制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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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碘化物或放射性碘劑、硫脲嘧啶、香豆素類藥物、麥角製劑以及甲糖寧、阿托品等, 都可不同程度地進入乳汁。 乳母應慎用或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