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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媽媽不可服避孕藥

禁忌方法一:口服避孕藥

每日服一片短效避孕藥, 或在月經結束之日起連續服用22天, 能避孕還能調經。 國際上育齡婦女使用口服避孕藥接受度高, 已達到40%左右。 禁用原因:是最無異樣感、最簡單方便的避孕方式之一, 但醫生不主張在哺乳期服用, 因為避孕藥會通過乳汁餵養給孩子。

禁忌方法二:複方長效避孕藥或避孕針

初次口服長效避孕藥是於月經來潮第5天、第10天各服1片, 以後每次月經來潮第5天服1片, 避孕1個月。 避孕針是通過1次肌肉注射的方法達到1-2個月的避孕效果。 禁用原因:避孕藥中的雌激素對乳汁影響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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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減少泌乳量且降低其中的營養成分。

禁忌方法三:安全期避孕法

以28天為一個月經週期, 排卵的日期則是在月經來潮後的第14天左右。 避開排卵期前5天到後4天共9天的易孕期過性☆禁☆生☆禁☆活, 使卵子和精子沒有相遇的機會, 達到避孕目的。 禁用原因:分娩後及哺乳期女性, 因此時月經和排卵尚未恢復正常規律, 不易計算出正確的排卵日期。

禁忌方法四:陰☆禁☆道避孕藥物

性☆禁☆生☆禁☆活前將陰☆禁☆道避孕藥物放置於陰☆禁☆道中, 慢慢溶解出的殺精劑可將進入陰☆禁☆道的精子殺死。 禁用原因:陰☆禁☆道隔膜是水溶性薄膜, 哺乳期陰☆禁☆道較平時乾燥, 藥物不易溶解, 導致避孕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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