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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打針吃藥 多久後能給孩子餵奶

育兒論壇用戶:前兩天我突發皮膚過敏, 去醫院査是蕁麻疹, 打了兩天葡萄糖, 還打針吃藥, 症狀是好了很多, 可給寶寶停奶已3天, 我想問停藥多久才能繼續餵奶?我擔心這樣會不會對孩子有影響?

專家指出:哺乳期發生病症, 就醫治療是經常會遇到的問題, 此事的關鍵在於你使用了何種藥物, 這種藥物是否可以經乳汁排泄而影響嬰兒。 一般在你就醫時應該向 醫生說明你正在哺乳, 醫生在選擇用藥時會考慮到所選藥物是否可以經乳汁排泄及對嬰兒的影響。 多數情況下醫生首選經乳汁排泄少、不影響哺乳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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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影 響, 醫生會告訴你暫時停止哺乳, 根據藥物代謝的時間建議你何時恢復哺乳。 暫時停止哺乳3~5天不會影響你繼續哺乳, 在用藥期間應定時擠空乳☆禁☆房, 使乳汁能維 持正常分泌, 而不出現少奶現象。 另外, 也可以預防由於積乳而誘發的乳腺炎。 停藥後當藥物於體內代謝掉再哺乳對孩子是沒有任何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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