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雖易, 婚姻不易。 在長期的婚姻生活中, 每個人的缺點都會展示在對方面前, 疲倦感襲來, 新鮮感不在, 則出現了婚姻情感危機。 特別是在哺乳期內, 更是有很多問題出現, 那麼哺乳期提出離婚可以嗎?
我和老公是經別人介紹認識的, 剛認識的時候感覺還蠻好的, 所以沒多久我們就結婚了。 可是最近他總是無故的沖我發火, 有一次我聽到他和婆婆說什麼離婚不離婚的事, 我心裡一涼, 不會是和我有關吧。 我現在還在哺乳期, 請問哺乳期男方能提出離婚嗎?
星寶寶小編說:哺乳期離婚是指在哺乳期中發生的夫妻雙方離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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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提出離婚可以的,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 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 發給離婚證。
哺乳期男方提出離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 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 調解無效, 應准予離婚。
哺乳期男方不能提出離婚, 女方在懷孕期間, 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 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的, 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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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是指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離婚問題, 出於對女方及子女權益的保護, 一般來說男方如果起訴離婚, 必須在女方分娩一年後提出, 但是女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比如孩子為女方與他人通☆禁☆姦所生);但是女方提出離婚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