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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能吃哪些海鮮?

孕婦和哺乳期婦女如果常吃海鮮(指每週4次以上, 每次100克以上), 就會影響胎兒和新生兒的神經系統發育, 而且某些症狀要到孩子7歲甚至是14歲後才出現。 所以, 哺乳期的婦女最好什麼海鮮都不要嘗試。

專家們認為, 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應少吃海鮮, 每週最多1~2次, 每次100克以下, 而且不要吃金槍魚、劍魚等含汞量高的海魚。 此外, 患有痛風、關節炎和高尿酸血症的病人也應少吃海鮮。 因為海鮮中嘌呤含量較高, 病人吃了以後容易在體內形成尿酸結晶, 加重病情。 此外, 甲狀腺功能亢進的病人應少吃海鮮, 因為海鮮含碘量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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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高的碘也會加重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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