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社會科學家們的說明, 人類家庭的發展先後大致是:無夫無妻、一夫多妻、一夫一妻, 現在是一夫一妻。 可見, 家庭環境並非固定為一夫一妻的雙親制, 而且, 在過去幾千年裡, 是以“夫”(男性)為主體的多親制。 現在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並非來自無夫無妻, 而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廢墟上建立起來的, 因而, 以“夫”為主的觀念, 仍然有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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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夫為主的家庭社會觀念看, “把‘非婚生子女’當作彌補不願結婚的大齡女青年的精神空虛的道具, 本身就顯得極不人道”。 女性單親家庭“明顯有點違背倫理, 甚至有點造孽或人為積累孽債的嫌疑。 作為正常家庭的孩子, 他們可以享受到來自父母雙方的愛, 這也是每個孩子與生俱來的‘特權’。 可作為‘非婚生子女’, 他們一來到人世, 便如同置身於過去的‘母系氏族社會’, 因為他們中間的大多數, 也乃‘只知其母, 不知其父’。 也就是說, 這些孩子的權利是先天營養不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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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單身女性養育子女就是“彌補精神空虛的道具”呢?不結婚而領養嬰兒的人, 有的是, 那是不是“彌補精神空虛的道具”?那樣的領養能被看作愛心的表現, 為啥自己生育就是“違背倫理”和“造孽”呢?
雙親家庭不一定就能給孩子帶來健全發育, 特別是心理健全發育。 沒有愛情而僅為“歸宿”而建立的家庭, 家庭口角和家庭暴力, 等等, 這些發生在雙親家庭的事情, 對孩子造成陰暗心理影響和給孩子的一生帶來負面作用, 例子還少嗎?雙親家庭離婚給孩子造成的陰暗心理影響, 更是屢見不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