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要離婚了, 作為十六歲的我, 應該怎麼辦呢?”
“我三歲時, 爸爸媽媽就離婚了, 我和媽媽生活在一起。 有時我為了見爸爸, 甚至獨自出門。 漸漸的, 我開始不愛說話了, 常常想死, 有一點兒小事就不開心, 我會不會得了抑鬱症?幫幫我吧, 我覺得我心中有個大洞, 是愛的缺失嗎?”
“家庭是最重要的地方, 在家庭裡, 人初次向社會邁進,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 是人生第一所學校。 ”這是著名的蘇聯教育學家馬卡連柯的對於家庭教育的一段話。
伴隨著現代社會中人們對於婚姻觀念的不斷變化, 離婚率也在不斷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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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幸福與持續與否是兩個成年人根據自己的情感與現狀做出的選擇。 事實上在一個並不幸福溫暖而僅僅是因為孩子而勉強維持婚姻的家庭中, 即便是在雙親陪伴下成長的孩子, 其心理發展情況也並不樂觀。 更重要的是如果真的因為各種原因而帶給孩子一個離異的家庭環境, 那麼來自父母的一方甚至是雙方的態度和教育就對孩子來說至關重要了。 一個好的引導讓孩子不會自卑、自暴自棄, 依舊能夠樂觀地對待生活;而一個不恰當的引導則會讓孩子失落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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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父母類型
由於經歷了婚姻的變故, 各種不同類型的父母在對待孩子教育的方式上也產生了比較大的改變, 大致上來說, 離異家庭的父母有以下幾種類型:
過分溺愛型:這種類型的父母主要會將自己滿腔的母愛或是父愛全部一股腦兒傾注在孩子身上, 還生怕不夠或是哪裡做得不夠好, 不能夠彌補離異帶給孩子的傷害。 這樣過分的寵愛常常會導致孩子養成許多不好的性格和習慣。 有求必應的教育方式在普通家庭孩子的教育中都會產生許多問題, 對於離異家庭的孩子就更是如此。 這樣的做法也會側面強化父母離異帶給了孩子傷害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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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厲粗暴型:比較常見的是由於自己剛經歷過離異的痛苦, 有的家長就會將自己對生活的全部希望寄託在孩子身上, 希望孩子能夠成為最優秀的人, 希望這種成就感能間接淡化自己在婚姻上的挫敗感。 家長的這種嚴苛完美的要求放到孩子身上, 就變成了一旦孩子出現一點問題,就對孩子非打即罵。 這樣沉重的、超負荷的“愛”會讓孩子難以適應與承受, 也很容易產生一系列的心理問題。
放任自流型:在離異後再婚的家庭中這種情況會比較常見, 家長或許會因為有了新的生活重心或是其他種種原因而疏于對孩子的關心和教育。 這種忽視是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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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婦仇恨型:離婚致使家長內心充滿了痛苦自卑, 對於被離婚的一方更是由愛生恨, 由此我們會把很多消極情緒傳遞給孩子, 甚至在孩子面前毫不掩飾自己的痛苦、悲傷、憤怒。 而孩子在面對家長的情緒時會產生很多複雜的消極的解讀, 甚至因此而產生對自己存在的質疑。 如果你是一個離異的家長, 是否能在上面的幾種類型中找到一種對號入座呢?
事實上, 離異家庭的孩子並不代表就一定在某一個方面弱于普通家庭的孩子, 因此作為父母, 一定不能將其作為一種缺陷去對待。 事實上最忌諱的離異家庭教育孩子的方式就是因為離異而覺得對孩子有所虧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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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開明程度的增加, 現在離異家庭的孩子所需要面對的來自學校老師、同學等外界的壓力已經逐漸減小了, 這是一個令人欣慰的現象。 但同時, 相對地, 孩子所面臨的問題也變得越來隱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