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是前世造的孽, 都是我命不好。
命由天生, 運由己造。 同樣一種遭遇, 有的人叫苦不迭, 有的人覺得沒什麼, 繼續上路。 同樣一種打擊, 有的人一蹶不振、從此消沉, 有的人痛定思痛, 東山再起。 最終決定人的命運的是自己的性格和選擇。
2.一切都是我的錯。
離婚這種事情從不來不是一個人的錯, 有時候甚至說, 都並不是什麼錯。 每個人所以犯錯誤, 是因為當時的智慧和能力不足夠, 如果能夠判斷、又能做到, 誰還會犯錯呢?總以為什麼都是自己錯, 不僅於事無補, 而且這種意識是人思想的重大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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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切都是他(她)的錯。
如果都是他(她)的錯, 那你就犯了一個更大的錯, 即“看錯了人”。 再者, 夫妻之間的關係是互動, 一方犯錯, 另一方也必有責任。 以責人之心責己, 以恕己之心恕人, 就消除很多的怨氣。 憤怨的情緒實際上受害最多的是自己, 假如和孩子生活在一起, 那麼孩子受害更甚, 因為他正處在一個成長期, 你傳遞了一種可怕的價值觀。
4.別人幫助我只是在可憐我。
這種想法是過於敏感了, 太把自己當“弱勢”看了, 自尊心過槍以至於到自卑的程度。 大可不必, 只要做到能自己解決的事情不要向別人求助、得到説明時需要感恩並量力回報即可。
5.男人(女人)都不是好東西。
這麼不好, 為什麼當初還做人家的“老婆”和“老公”?做人不可這樣走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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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別人會瞧不起我。
如果一個人不首先瞧不起自己, 別人無法瞧不起他。
7.孩子好可憐。
顧影自憐很不好, 而把孩子置於“可憐”的狀態去看待, 更加不好。 因為這樣想, 你必然就要負疚和補償, 很容易走上“嬌寵出敗兒”的路。
8.孩子是我的惟一, 沒有孩子我活著沒意義。
這樣想非常自然, 很多人都這樣想, 但這不足以證明這種想法是合理的。 這種想法極容易到導致對孩子的過分保護和依賴, 以及對孩子期望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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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孩子是我的累贅, 沒有孩子我可以活得更好。
首先這是一種自私而不負責任的表現。 固然, 孩子的存在會為再婚造成一些困難, 但是假如連這點困難都不能克服, 那麼你們的感情基礎也堅固不到哪裡去。 這樣自私和不負責任的人, 誰願意跟他走到一起呢, 他跟誰在走到一起能幸福呢?婚姻也是需要彼此負責和體諒的, , 缺乏必要的責任感和公正心, 是無法建立健康的婚姻關係的。 文/孟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