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6歲時, 我帶他去某村的一位牧師那裡, 並住了幾天。 第二天吃早點時, 兒子灑了一點兒牛奶。 按在家裡的規矩, 灑了東西要受罰, 只能吃麵包和鹽。 我兒子特喜歡喝牛奶, 再加上這位牧師全家都非常喜歡他, 給他的牛奶是經過特意調製的, 並添上了最好的點心。
我兒子的臉稍紅了一下, 遲疑了一會兒, 但終於不喝了。 我故意裝著沒看見。 牧師家的人看到這種情況, 就沉不住氣了, 再三讓他喝牛奶, 可兒子就是不喝。 由於牧師家的人一再勸說, 小威特終於說:“因為我灑了奶, 就不能再喝了。 ”牧師家的人又再三勸說:“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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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 我讓兒子出去一下, 向牧師全家說明了理由。 他們聽後說:“對一個剛6歲的孩子因為一點點過錯就限制他喝或吃喜歡的東西, 你的教育過於嚴格了。 ”“不, 兒子並不是因為教育嚴格就怕我才不喝的, 是因為他從心裡認識到這是約束自己的紀律, 所以才不喝了。 ”我解釋著。
可牧師全家還是不相信, 於是我只好說:“既然這樣, 那麼我離開這個房間, 你們把我兒子叫來, 勸他喝喝看, 他一定還是不會喝的。 ”說完, 我就走開了。
這時, 他們把我兒子叫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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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沒有辦法了, 他們只好把我叫進去, 兒子流著感動的淚水如實地向我報告了情況。 我冷靜地聽完後, 便對他說:“孩子, 你對自己良心的懲罰已經夠了。 因為馬上要去散步, 為了不辜負大家的心意, 把牛奶和點心吃了, 然後我們好出發。 ”兒子聽完我的話, 才高興地把牛奶喝了。 僅僅6歲的孩子就有這樣的自製能力, 牧師全家深感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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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我的敘述, 大家可能與牧師全家一樣, 也認為我的教育過於嚴格了。 是的, 在某種意義上我的教育是很嚴格的。 一般來說, 嚴格的教育對孩子都是很痛苦的, 而我的教育卻並非如此。 我認為孩子之所以苦於嚴格的教育, 是由於開始時的教育方法不當。 對孩子的教育, 同砌磚一樣, 必須打好基礎, 只要從小抓緊, 也就不會感到任何痛苦。 我在教育過程中儘量地做到了這一點。
教育孩子我始終貫徹一個原則, 那就是是非分明、始終如一, 不行就是不行。 有時答應, 有時不答應, 反而會給孩子帶來痛苦。 我們對從未得到的東西是不會感到不足的。 不允許的事, 一開始就不允許, 這對孩子來說就沒有什麼痛苦。
根據這一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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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認為要教育好孩子, 父母必須對事物的好壞有一個始終如一的定見, 無定見是教育孩子的最大禁忌。 其次是父母親的意見要一致, 在這方面我總是很注意。 我在對小威特進行智育教育和體育教育時常常是先取得妻子的合作。 所謂嚴父慈母, 如果這裡是指父母意見不同, 或者寬嚴不一致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