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果果今年4歲, 剛剛上幼稚園。 有一天放學, 爸爸接果果回家, 看到她悶悶不樂, 不像從前一樣那麼開心了, 爸爸猜想, 孩子一定是在遇到了什麼問題。 爸爸拉著果果的手說:“果果小朋友, 能跟爸爸分享一下你今天在幼稚園的表現嗎?”果果沒有說話。 爸爸又摸了摸她的頭:“果果是不是遇到不開心的事情了?來, 告訴爸爸, 看看爸爸有沒有什麼可以幫助你的。 ”果果突然抱緊了爸爸, 一臉委屈的問:“爸爸, 你說, 小螞蟻會唱歌嗎?”爸爸笑了笑說:“當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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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案例中, 幼稚園老師的做法傷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和想像力, 不符合教師的職業理念
老師的做法違反了新課改背景下的新型學生教育觀。 孩子是發展中的人, 是獨特的人, 是具有獨立意識的人, 每個孩子都有自己的想法、特點和創造性, 都有不同于成人獨特且獨立的世界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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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的行為沒有做到新課改背景下由“關注學科”向“關注人”額教育觀的轉變;沒有做到由知識的傳授者轉變為學生學習的引導者和學生發展的促進者的教學觀的轉變。 老師缺乏對孩子興趣的關注, 不利於孩子的全面發展。
沒有調動孩子的積極性, 沒有考慮到孩子的當前想法, 強制他們按照自己的方式理解和學習, 忽略了孩子的主觀能動性和主體地位, 嚴重挫傷了孩子探究世界、獨立思考的積極性。
3 相反, 果果爸爸做法值得學習和借鑒肯定了孩子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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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時關注孩子的情緒變化, 耐心地回答她提出的每一個問題, 注重和孩子的交流;
發現問題隨時跟老師去溝通, 實現了家園合作的教育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