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方面的情緒調節研究, 主要圍繞兩個問題:
一是父母對兒童情緒調節能力發展的影響。 有許多研究發現, 父母或看護人對兒童情緒行為的反應, 以及父母之間或看護人之間的情緒相互作用(如父母之間的衝突), 對兒童的情緒及情緒調節有重要影響。 還有許多研究表明, 兒童的情緒調節能力及其同伴交往能力, 與其父母的情緒調節能力密切相關, 那些在同伴中情緒表現較積極的兒童, 其父母的情緒表現也較積極。 因此, 許多研究者指出, 如果父母能經常以適應孩子情緒社會化實踐的方式,
Advertisiment
二是早期社會化對情緒調節發展的性別差異的影響。 許多研究表明, 關於社交中可以接受的情緒表達方式, 男孩和女孩在很小的時候就開始獲得不同的資訊, 特別是在表達憤怒等消極情緒方面。 例如, Malstesta和Haviland(1982)的研究發現, 母親常對女嬰表達的憤怒作出嚴厲反應, 對男嬰則較少作出同樣反應。 Saarni(1992)在一項研究中, 給兒童講了一個引發消極情緒的故事, 並讓兒童提出最好的應付策略, 結果發現男孩更多地選擇憤怒反應, 該研究對其原因的進一步分析發現, 似乎男孩覺得他們在表達憤怒的方式的選擇上較少受限制,
Advertisiment
1.5情緒調節與社交情境
經大多數論述情緒調節的文章都強調, 情緒調節發生在特定的社交情境中, 其操作既與情境要求及個體對這些要求的認知評價有關, 又與情境中人與人之間社交關係的類型特性有關。 例如, Lempers等(1992)通過對衝突行為的研究發現, 11至17歲的兒童報告, 朋友之間較少發生衝突, 似乎朋友之間情緒調節較好。 然而, 另有許多研究發現, 在封閉的社交情境中(兒童對與誰交往、交往多長時間毫無選擇), 朋友之間的衝突比非朋友之間的衝突更劇烈、更持久。
Advertisiment
與之相應, 情緒凋節的選擇似乎也取決於情緒指向者是不是個權威人物。 Underwood, Coie and Herbsman(1992)的研究表明, 在通常情況下, 人們很少對權威人物表現出憤怒;而對非權威人物, 人們的情緒調節就可能具有更多的自由度。
另外, Braurgart和Stifter(1991)的研究發現, 那些母嬰依附關係較差的嬰兒, 在遭受痛苦體驗時, 比母嬰依附關係較好的嬰兒更多地使用自我安慰的情緒調節方式(如吸吮手指);而且, 這類嬰兒在與母親
Advertisiment
小別重逢時, 雖然心裡有欣喜感, 但是較少迎向母親, 而往往是木無表情地擺弄玩具。 這也說明情緒調節的方式策略的選擇與使用依不同社情境及其人際關係特性而異。
1.6 情緒調節的發展趨勢
現有研究表明, 在個體生活的早期, 情緒調節的發展存在著這樣一些普遍的趨勢:
一是兒童情緒調節的方式隨自身運動能力的發展而發展。 例如.Tronick(1989)和Rothbart(1991)等的研究發現, 嬰兒生活中最早的情緒調節方式是吸吮手指之類的身體自☆禁☆慰行為;2至3個月的嬰兒能夠採用控制視覺注意的方法來調節情緒;當嬰兒能夠爬行或者路時.則多採用接近或回避的方式調節情緒。 另外, Mangelsdorf、Shapiro和Marzolf(1995)對嬰兒在陌生人情境下的情緒調節行為的研究也發現,
Advertisiment
二是兒童的情緒調節能力隨其社會認知能力的提高而發展。 有許多研究表明, 兒童的情緒調節能力與他們對刺激源的社會認知, 以及對自己和他人情緒反映的理解或推測能力有關。 還有許多研究發現, 對於疼痛是刺激的反應、年幼的嬰兒主要是痛苦, 而許多19個月的嬰兒則表現為憤怒;這種差異的基礎是對疼痛源的社會認知水準的不同。 另外, Vinden的研究發現, 年幼的兒童難以準確理解他人的悲痛、不幸, 以致不能恰當地調節自己對之的情緒反應(他們在看到他人承受消極情緒時, 自己卻體驗到了積極情緒。
三是隨著年齡的增長、兒童能更多地利用認知策略、以建設性的方式來調節目己的情緒。例如,在導致憤怒的情境中,2至3歲的兒童傾向于以避開該情境來調節目己的憤怒體驗,而4至5歲的兒童則趨向于通過擔負更多的社交責任和表現出更積極的情緒來應付該情境,也就是說,年齡較大的兒童致力於通過一種指向他人的建設性方式來調節情緒,並有一個解決社交問題的目標。同樣,Fabes等和Parkinson等的研究也證實,與年幼兒童相比較,年長的兒童更趨向于用有利於達到目標而不破壞人際關係的方式,應付人與人之間的情緒衝突。這些都說明,情緒調節與社會認知和社交能力的發展密切相連。
摘自《心理發展與教育》,2000年第2期第49-52頁
三是隨著年齡的增長、兒童能更多地利用認知策略、以建設性的方式來調節目己的情緒。例如,在導致憤怒的情境中,2至3歲的兒童傾向于以避開該情境來調節目己的憤怒體驗,而4至5歲的兒童則趨向于通過擔負更多的社交責任和表現出更積極的情緒來應付該情境,也就是說,年齡較大的兒童致力於通過一種指向他人的建設性方式來調節情緒,並有一個解決社交問題的目標。同樣,Fabes等和Parkinson等的研究也證實,與年幼兒童相比較,年長的兒童更趨向于用有利於達到目標而不破壞人際關係的方式,應付人與人之間的情緒衝突。這些都說明,情緒調節與社會認知和社交能力的發展密切相連。
摘自《心理發展與教育》,2000年第2期第49-5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