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美國家長將理財教育稱為“從3歲開始實現的幸福人生計畫”。 不同年齡的孩子, 會有相應的教育要求, 如:3歲時, 能辨別硬幣和紙幣;4歲時, 應知道錢幣的不同面值, 還要認識到個人是沒有能力把所有商品買下的;5歲時, 知道錢幣的等價物;6歲時, 能數大量硬幣, 並能找數目不大的零錢。
美國家長允許孩子使用零花錢, 為的是讓孩子學會如何預算、節約和自主做出消費決定。 他們認為, 讓孩子接觸錢, 瞭解錢, 學會賺錢、花錢、與人分享錢財, 將有利於孩子理財能力的培養, 以後也更能適應經濟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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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
在法國, 孩子3~4歲時, “家庭理財課程”已經悄然進行了, 父母會教孩子區分不同金額的錢幣, 明白金錢與購買之間的“有機關係”;6歲起, 父母每年都會給孩子一定數目的零用錢;10歲左右, 父母會在銀行為孩子設立一個“獨立帳戶”, 並劃入一大筆錢, 目的是讓孩子從小就學會明智、科學地“理財”。
“獨立帳戶”為孩子的合理消費提供了資金支援, 也幫助孩子養成合理儲蓄的良好習慣, 因為一旦擁有自己的帳戶, 父母可能不再“定期”給零用錢了。 放心授予“經濟權”的同時, 父母對帳戶須進行合理、適度的“監控”, 既不能放任自流、不聞不問, 也不能事必躬親、樣樣過問。
英國
英國人提倡理性消費, 鼓勵精打細算, 針對孩子進行的理財教育也很有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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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在日本,
很多家長會定期給孩子一定數量的零用錢,
還會告訴孩子,
用錢要節省。
在給孩子買玩具時,
爸爸媽媽會清楚地表態:玩具只能買一個,
如果想要另一個的話,
就要等到下個月。
孩子長大以後,
有的家長會要求孩子記錄每個月零用錢的收支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