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世界各國關於幼稚教育的方法、形式繁多, 但是其基本的教育原則大體上是一致的。 現概括如下:
一、使所有幼兒均能適應的原則。 這是幼稚教育最基本的原則。 因為幼兒能否適應學前階段的教育, 直接關係到以後學校教育的成敗。 因此, 許多國家特別注意研究每個幼兒的家庭經濟情況、社會地位、父母的職業和文化素養等因素對幼兒的影響, 然後根據幼兒不同的經歷、素質、獨創性等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 這樣自然會提高每個幼兒對教育的適應性。
二、促進思維的原則。 幼稚教育一方面要適應幼兒的思維發展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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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靠自身發展的原則。 真正的教育並不是強加於人的。 幼稚教育只能在幼兒毫無對抗情緒的情況下進行, 促使他們自願地得到發展。 彙集各種知識、印象, 在自己頭腦中逐漸形成一個統一的世界, 這一活動過程是在成人指導下, 靠幼兒自身的努力完成的, 任何人都無法取代。 因而, 教師的主要任務就是創造各種能給幼兒帶來新感受的環境, 以幫助他們從各種感受中獲取新知識。 為此, 許多國家十分重視激發幼兒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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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視能力培養的原則。 學前階段, 應該讓幼兒依靠自己的努力去發現周圍五彩繽紛的世界, 逐漸豐富感性知識。 知識只有成為智力活動的推動力才具有價值。 因而, 教師不應該把精力放在毫無意義的知識羅列上, 而應該明白一切活動都是為了發展幼兒的注意力、感覺能力、知覺能力、觀察能力、記憶能力、想像能力、推理能力、語言能力和審美能力等。
五、面向未來的原則。 今天的幼稚教育不可能給予幼兒解決未來社會問題的答案。 但是, 必須考慮怎樣才能使幼兒更好地適應未來社會的生活。 因此, 最重要的是要培養幼兒的創造性。 教師應該引導幼兒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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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追求人格平衡發展的原則。 追求幼兒的全面、和諧發展, 培養良好的個性, 是當前世界幼稚教育的一個重要趨勢。 學前期是幼兒個性形成的重要時期, 所以許多國家提出“學前教育應為幼兒未來的人格形成打下基礎, 只有基礎牢固, 人格才能得到均衡發展。 ”幼兒的個性是在社會團體中, 依靠集體的力量得到發展的。 心理學家瓦倫說:“幼兒的‘自我’只有處在與他人的‘自我’相互作用的狀態下, 才能得到發展。 ”因此, 教師在給予幼兒個人活動機會的同時, 應給予他們參加社會活動的機會, 並教給他們在社會中生活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