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石油大王”約翰・大衛森・洛克菲勒, 從小家教很嚴, 靠給父親做“雇工”掙零花錢。 他清晨便到田裡幹農活, 有時幫母親擠牛奶。 他有一個專用於記帳的小本子, 把自己的工作量化後, 按每小時0.37美元記入帳, 爾後與父親結算。 他做得很認真, 感到既神聖又趣味無窮。 更有意味的是, 洛克菲勒的第二代、第三代乃至第四代, 都嚴格照此辦理, 並定期接受檢查, 否則, 誰也別想得到一分錢的費用。
洛克菲勒這樣做並非因為家中一貧如洗, 也不是父母有意苛待孩子, 而是為了從小培養孩子勤勞節儉的美德和艱苦自立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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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不少發達國家對待在校學習的孩子, 要求也是非常“刻薄”的。 在日本, 許多學生利用課餘時間, 在飯店洗碗、端盤子, 在商店售貨或照顧老人、做家教等, 掙錢交學費或零用。 美國人一貫教育孩子自主自立, 七八歲的小孩就成了“小生意人”, 出售他們的“商品”掙錢零用。 美國中學生有個口號:“要花錢自己掙。 ”每逢假期, 他們就成了打工族, 學習自食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