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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檢總局:進口奶粉中文標籤不得境內貼

國家質檢總局日前發佈《網購保稅模式跨境電子商務進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細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對進口奶粉的標籤事項進行明確規定,並要求相關中文標籤須在入境前直接印製在包裝上。 意見稿將現行《食品安全法》與網購保稅食品相結合,意味著從事跨境進口的電商企業將迎來更加明確的監管審查機制。

母嬰用品是跨境電商平臺銷售的主要商品品類之一,隨著進口母嬰商品呈現持續增長態勢,政府監管也在與時俱進。

根據意見稿規定,網購保稅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隨附中文標籤,且中文標籤須在入境前直接印製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在境內加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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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保稅進口其他食品,經營企業可採取產品隨附紙質中文標籤、說明書,或由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提供電子版產品資訊。 兩種方式應當供消費者在填寫訂單時選擇。

根據10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規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籤;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 本次意見稿提出,將新《食品安全法》中對進口食品監管的機制架構,嫁接到網購保稅電商模式當中。

同時,意見稿中指出,消費者通過平臺企業購買食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進入平臺經營企業要求賠償。 平臺企業不能提供經營企業的真實名稱、位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由平臺企業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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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企業賠償後,有權向入網經營企業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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