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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麼情況下產婦需要面臨剖宮產

做剖宮產的理由

醫生決定給准媽媽實施剖宮產,  通常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在產前檢查時就已經決定了的; 另一種則是在生產過程中臨時決定的。  前者稱計畫剖宮產,  後者為急診剖宮產。

產前檢查時:
● 媽媽的骨盆太小或胎寶寶過大。
● 胎位不正。
● 媽媽患有嚴重的妊娠高血壓綜合症、 心臟病等疾病。
● 媽媽是高齡產婦,  而且是第一次分娩。
● 媽媽有生☆禁☆殖☆禁☆器官疾病,  如較大的卵 巢腫物、 子宮肌瘤或宮頸病變、 多胎妊娠( 其中 一個胎兒胎位不正等)。

生產時:
● 子宮頸口 擴張停滯,  產程異常(難產)。
● 胎兒缺氧,  胎兒心律嚴重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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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儘快結束分娩。
● 胎頭位置不好,  無法內旋轉。  造成頭位難產。
● 胎 盤 早 剝 、 臍 帶 脫 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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