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剖宮產的理由
醫生決定給准媽媽實施剖宮產, 通常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在產前檢查時就已經決定了的; 另一種則是在生產過程中臨時決定的。 前者稱計畫剖宮產, 後者為急診剖宮產。
產前檢查時:
● 媽媽的骨盆太小或胎寶寶過大。
● 胎位不正。
● 媽媽患有嚴重的妊娠高血壓綜合症、 心臟病等疾病。
● 媽媽是高齡產婦,
而且是第一次分娩。
● 媽媽有生☆禁☆殖☆禁☆器官疾病,
如較大的卵 巢腫物、 子宮肌瘤或宮頸病變、 多胎妊娠( 其中 一個胎兒胎位不正等)。
生產時:
● 子宮頸口 擴張停滯,
產程異常(難產)。
● 胎兒缺氧,
胎兒心律嚴重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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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胎頭位置不好, 無法內旋轉。 造成頭位難產。
● 胎 盤 早 剝 、 臍 帶 脫 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