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 妊娠婦女一旦發現有陰☆禁☆道流血等流產先兆, 就要求醫生無條件地為她保胎, 一定要讓寶寶在子宮裡面挨到足月才出來。 孰不知在醫學上, 部分流產先兆是不宜繼續妊娠的信號。 那麼, 哪些情況導致的先兆流產不宜保胎呢?
(1)遺傳基因缺陷。 染色體異常包括染色體在有絲分裂時的易位、缺失、倒位等, 夫婦中有一人是異常染色體攜帶者, 即可有反復流產發生。 研究證實, 染色體異常的胚胎多數都發生流產, 極少數可發育成胎兒, 甚至在出生後成活。 但這些胎兒的品質顯然得不到保證, 其中有各種先天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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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體體質較差或患有嚴重疾病。 全身性疾病不但是不孕症的原因之一, 也是妊娠後發生流產的原因之一。 母體患嚴重心臟病、肝病時, 可影響胎盤的功能, 使胎盤附著不穩固而發生流產。 此時若盲目保胎, 無疑加重母體負擔, 進而危及母嬰生命。 即使採用現代醫學嚴密監護, 胎兒得以分娩下來, 其友育也多不健全, 不符合“優生”的目的。
(3)母體孕期感染。 在這一問題上, 許多孕婦以為, 在吃消炎藥、打預防針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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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父方因素。 醫學專家發現, 人群中有5%~15%的男性患有泌尿生殖系統感染, 致使這部分男性的精液中含有致病菌, 形成菌精症。 此種病理狀態下孕育的胎兒, 也易發生先天發育不良而致先兆流產。 再則, 胎盤感染又使胚胎種植不穩固, 若繼續妊娠直至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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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母兒血型不合。 部分胎兒從父方遺傳而獲得的血型抗原恰恰為母親所缺少的, 在分娩或流產過程中, 胎盤絨毛有小破損, 胎兒紅細胞即可有機會進入母體, 刺激母體產生相應免疫抗體。 在孕育第二胎時, 此抗體又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 抗原與抗體結合使胎兒紅細胞凝集破壞, 發生溶血, 對胎兒造成病理損窨, 並影響到胎盤功能, 輕者只在出生後出現病理性黃疸, 重者可致流產、死胎。 孕婦血中抗體效價測定, 可提示溶血輕重, 應視其對胎兒造成危害的不同程度, 決定是否保胎。
(6)外界不良因素。 外界不良因素影響母體及胎兒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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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 發生先兆流產是否需要保胎, 不能僅憑孕婦的主觀意願, 盲目一概而論, 須先查清原因。 如果是由以上病理因素所致, 則應視具體情況, 決定人工流產或在未足月時提前終止妊娠, 以免生出畸形兒、病兒或其他健康品質不高的嬰兒, 給社會和家庭帶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