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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只要我們在體育活動中強調安全性原則, 培養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並進行恰當的保護, 幼兒的表現可能會讓我們大吃一驚。
“3—4歲的孩子是器官協調, 肌肉發展和對物品發生興趣的敏感期, 是改進動作、時間、空間概念加強的時期。 這時的孩子充滿活力, 步伐加快, 蹦蹦跳跳, 橫衝直撞, 故要讓他們有更多的遊戲活動, 而不可壓抑他們, 並由淺入深地、循序漸進地進行動作指導。 ”如在玩皮球的活動中, 先讓幼兒練習獨自滾皮球, 逐步發展到兩兩滾皮球, 並結合相應的兒歌, 來提高幼兒手眼協調的技能, 接著再讓他們練習拋接球的技能, 這樣在逐步加大難度, 提高要求中避免發生危險, 且讓幼兒在成功中看到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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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在向幼兒講解動作要領、體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活動過程時, 要努力做到重點突出, 形象具體, 尤其實小班幼兒, 應採用直接示範講解的方法幫助其全面理解、掌握有關動作的技能技巧, 在向幼兒講授新動作時, 教師的示範更要做到層次規範, 要點清楚。 又如“踩高蹺”這一體育玩具深受幼兒的喜愛, 它在培養幼兒動作協調、靈活方面有著積極的作用, 但這一器材運用起來難度較大, 稍有不當就會發生危險。 因此在活動前, 教師應特別注意自身示範動作的規範, 告訴幼兒先將高蹺放平, 然後抓住繩子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