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
媽媽管得總比爸爸多一些,
並且媽媽總喜歡對寶寶提出一些要求,
如起床、穿衣、吃飯、上幼稚園、收拾房間等,
希望通過實現這些日常的要求來培養孩子的生活能力,
培養他們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品德。
然而,
在大人看來那麼簡單的事情,
寶寶卻總也做不好,
有時甚至還會拒絕配合。
為了培養孩子的好習慣,
媽媽往往用盡各種手段。
可任憑軟硬兼施,
寶寶仍然“巍然不動”。
給你一些小策略,
興許會有點作用:
·不要隨意批評孩子的某些行為
有時, 孩子會把玩具灑一地, 卻不收拾, 一些父母就會說:“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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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經意中, 父母把對孩子的不滿通過他們自己的言語明確地表達了出來, 但經常受到父母訓斥、批評的孩子往往更拒絕聽從父母的任何要求。
·父母對孩子的要求, 不能含糊、籠統
幼兒的思維具有具體形象的特點, 因此父母在對孩子提要求時, 必須注意要求的個體明確性, 以便於孩子理解。
那些籠統抽象的要求會使孩子不能正確地理解父母的要求。 如日常生活中, 父母常常會要求孩請收拾好你的房間”, 年幼的孩子可能會理解為“把所有的東西都放進壁櫥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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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要經常給孩子以鼓勵
由於能力的所限, 幼兒還不能對自己的行為作出恰當的自我評價, 因此, 爸爸、媽媽給他的評價, 他們是非常看重的。 凡是成人所肯定、認可的行為, 他們都認為是正確的, 反之則是錯誤的。
由此可見, 父母的鼓勵和表揚對孩子來說有著強化其行為動機的作用, 而體驗到表揚所帶來的積極、愉快情感的寶寶也會自覺地聽從父母的要求。
·給孩子選擇的機會
父母不能總是對孩子提要求, 有時候, 也應適當地給孩子自主選擇的機會。 因為選擇是權利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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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提供選擇時, 父母必須知道以下三點注意事項:
1、按照父母預期的意圖給予選擇
用餐時, 如果寶寶吃得慢了些, 就會聽到父母說:“要麼快點吃飯, 要麼回房間去。 ”可當孩子真的離開餐桌時, 父母又會立即說:“坐下, 快些吃飯。 ”如果換成父母自己, 你們明白到底該做什麼嗎?
所以, 在給孩子選擇時, 父母首先應明確自己的意圖, 必須保證所給予的選
擇項, 不論孩子作出何種選擇都脫離不了自己的預期的目的。 譬如, 父母希望孩子喝點東西時, 就可以說:”你喝牛奶還是桔汗?“孩子無論選擇哪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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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時間作為選擇項
有時候某些要求的選擇項只有一個是可以接受的, 父母可以採用提供時間選擇或序列選擇的方法, 既提供給孩子選擇的機會, 同時又能有效地控制選擇的結果。 如:”你想看五分鐘電視呢, 還是十分鐘?“
3、迫使寶寶選擇
有時, 孩子可能不願對父母的要求做出自己的選擇, 因為這些選項都不符合他的意願。 此時, 父母要“迫使”他選擇, 可以問他:“是你自己選呢, 還是我替你選?”如果孩子仍不願選, 父母可以繼續說:“我想你是希望我替你選。 ”並替他做出一項選擇。
·讓寶寶更容易接受遊戲時間的結束
在公園或遊樂園玩, 到該回家的時間了, 可孩子正玩得起勁, 不肯回家, 有的父母只得強行拖著眼淚汪汪的孩子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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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以要求對於大人來說也是很難的, 更別說孩子了。 因此, 父母要給孩子準備結束或改變他們活動的時間。 如預先告訴孩子:“十分鐘後我們就要走了。 ”提前給孩子一個提醒, 讓孩子意識到該結束當前的活動了。 幾分鐘後, 再次提醒孩子:“再過會兒我們就要回家了!”過一會兒, 再說一次……, 一次次的呼喚看似作用不大, 可是它卻起到了一個時間緩衝和心理準備的作用, 這樣寶寶對活動的結束或轉變就變得易於接受了。
但在使用該策略時, 父母必須注意——即當第一次使用該策略時, 就必須言而有信, 說到做到。 如“該走了”就立即走, 不能有任何的妥協, 否則, 這種策略就失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