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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孩子的獨立性

兒童能用自己的力量來完成自己的事情, 這就是自立。 通過這種自立, 可以使性格獨立, 從而培養出獨立性。 孩子的獨立性在很小的時候就開始萌芽, 如幾個月的孩子會從大人手中搶過餅乾放到自己嘴裡, 剛會走路的孩子拒絕大人的攙扶等等。 這種不願接受大人的幫助正是孩子獨立性的表現。 特別是到了這個年齡的孩子, 獨立性更強了, 做什麼事都喜歡“我自己來”, 不願意大人包辦代替他想幹的事。 如果家長不瞭解孩子的這一特點, 把孩子的獨立性視為故意執拗、不聽話而斥責打罵, 往往會傷害孩子的自信心和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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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孩子逐漸養成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習慣, 缺乏生活啟理能力, 成為害怕匯難、缺乏主見、畏縮不前的人。
為了培養孩子的獨立性, 大人一定要放手讓孩子去做自己的事, 不要怕孩子出危險, 不要怕孩子做錯了;要相信孩子的能力。 孩子通過自己的實踐, 就能夠學會獨立, 就能夠自己去處理自己的生活, 使生活成為自己的事情。
除了放手、支持孩子去幹自己的事外, 家長在日常生活中還應多為孩子提供獨立做事的機會;如可以讓孩子到鄰居家借東西, 到附近商店去買些小商品等;有時家長還可稍稍設置一些障礙, 讓孩子開動腦筋, 自己想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使孩子有一種通過自己的努力獨立完成某種事情的愉快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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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放手讓孩子幹自己的事並不是放任不管。 當孩子提出一些與自己能力不相適應的要求時, 或者孩子幹的事情具有危險性時, 家長也不能過分遷就孩子, 否則就會造成孩子任性、不聽話, 以後還會不斷提出不合理要求。 家長要耐心開導孩子:“你現在年齡小, 不能做這件事, 等你長大了, 你才能做”;也可以將產生的一些不良後果告訴孩子, 這樣孩子就比較容易接受, 不會產生預抗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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