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趣是培養還是尊重?能力是發現還是培養?這兩個問題一直是家庭教育中爭論的焦點。
發現孩子的長處, 尊重孩子的興趣, 看起來是一個非常符合兒童心理的教育觀點, 但實際上, 持這種觀點的人對兒童早期發展存在著極大的誤區。
誤區一
對孩子興趣和能力的理解, 存在著天賦決定的思想, 認為孩子的興趣主要是個體的特質, 只能尊重。
誤區二
對孩子長處的理解, 往往主觀色彩濃厚, 直接把某些自己理解的“長處”和特長、專長聯繫在一起。
實際上, 孩子是一個處於持續發展中的“天才”。 在他們身上孕育著各種能力的胚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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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對某方面產生興趣, 往往是一種不為父母所知的正強化、一種成功體驗所引導, 相反, 孩子對某些方面沒有興趣, 往往是一種不為父母所知的負強化、一種挫折體驗所導致。 興趣是培養的, 父母的任務不僅僅是去尊重已存在的興趣, 更重要的是培養孩子的各種興趣。 讓孩子體驗成功, 讓孩子感受賞識, 讓孩子發現樂趣, 是培養興趣的要旨。 反之, 過度強制、過高要求、反復體驗失敗則是導致興趣泯滅的“頭號天敵”。
興趣是能力發展的最根本的動力, 孩子各種基本能力的發展具有極大的潛力, 無論是運動、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