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保護自尊心的火種。 每個教育者要真誠地愛護和關心兒童, 尊重他們的喜好、特長, 儘量滿足他們的合理願望, 要善於聯繫具體的行動情境, 向兒童揭示有關道德行為的是非、善惡, 對“是”和“善”的行為給予肯定, 從而形成兒童的榮譽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孩子會從家長的舉止中揣摩你對他的看法, 當他意識到父母愛他、尊重他時, 他就會兒地說到自己的價值。
堅持正確的教育引導方向。 同任何事物一樣, 自尊心也有度。 如果超越了界限, 就會使兒童萌發“唯我獨尊”的個人主義意識, 這對兒童的成長是十分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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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昇華孩子的自尊情感。 兒童的自尊心有一個由低層次向高層次發展的過程。 開始, 兒童在某些方面顯示出能力、取得了成績, 受到他人的肯定和誇獎, 從而萌發自尊心, 這種自尊是在某種“刺激”的情況下出現的, 兒童還缺乏深刻的情感體驗。 家長要在此基礎上因勢利導, 教育兒童取得更大成績, 從中享受勝利和創造的歡樂。
懲罰時也要注意到尊重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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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兒童個性的健康發展。 培養兒童的自尊心要從塑造兒童優良個性的整體出發, 要與培養誠實、正直、謙虛、寬厚、勇敢、開朗、有毅力、負責任、熱愛集體、熱愛人類等品格因素協同起來。 還要教育他們把自尊心發展提高到集體榮譽感、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