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對外界資訊的獲取,
知識、技能的積累,
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其
聽的能力。
聽的能力是先天的,
正常兒童都具備這個能力。
可是想讓幼兒做到聽得集中,
聽得明白,
能對所聽的內容作出迅速、正確的反應,
並進行創造和發揮,
就必須注意後天的培養。
增強幼兒聽的能力,
對他的注意力、堅持性及語言、讀寫、思維、想像等諸方面的發展都有密切的關係。
聽的內容是很廣泛的,
周圍環境中的聲音、錄音帶記錄的聲音、人說話的聲音,
甚至無聲的寂靜都可能是聽的內容。
我們在對幼兒進行聽的訓練時,
要注意所選的內容和方法要符合幼兒生理和心理的發展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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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說來,
我們可以把幼兒聽的水準從低到高分為以下五個階段:
1.欣賞性的聽。
孩子聽音樂、歌謠、故事能感到快樂和放鬆。
這種聽雖然是被動的,
但只要求他們感到有興趣即可。
每個孩子盡可以有各自的感受,
沒有“任務感”,
互不擾,
比較輕鬆、容易,
我們
培養幼兒聽的能力最好從這一階段開始。
2.有目的的聽。
孩子根據成人的要求去聽,
並對所聽到的內容作出反應,
如請孩子聽一段錄音後,
說出有幾種動物的叫聲。
3.有辨別的聽。
孩子在聽的過程中開始注意到聲音的高低和強弱,
能辨別出周圍環境中的不同聲音,
能把某一種聲音從混雜的聲音中辨別出來。
4.有創造性的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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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想像力和情感被聽到的內容所激發,
並能自發地、自由地用話語及動作,
或其他形式來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
如聽音響畫畫就屬於這種形式。
5.理解性的聽。
孩子對所聽的內容有所理解、評價,
並能作出決定和形成意見。
教師為鼓勵幼兒做到理解性的聽,
常提出諸如此類的問題:“我們同時說話時,
會是什麼樣子呢?”“大家都想到健身房去玩,
該怎麼辦呢?”教師要求孩子認真思考,
想出合理的解決辦法,
並把自己的想法講出來。
教師在訓練幼兒聽的能力時,
要注意使用引導性的語言引起幼兒的注意和興趣。
如在訓練前,
教師說:“我看看每個小朋友的眼睛,
啊,
我知道大家都準備好要聽錄音了”。
“當聽到鐘錶的滴答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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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開始聽這個故事”。
“大家都在注意聽,
我們開始吧”。
“我們請幾個小朋友輪流講一 講自己要說的話。
比爾,
你先說,
然後是麥吉……”、“傑克舉手了,
我們來聽聽他要說什麼”、“如果只有一個人在說話,
我們會聽得更清楚”、“比爾,
謝謝你能等格羅麗把話說完,
現在請你說吧”…… 在訓練結束時,
教師可以這樣說:“大家能認真聽別人說話,
我真高興”、“小朋友今天聽得很認真,
又明白了好多好多的事”。
應該指出的是,
不要強迫幼兒去聽。
教師應根據每個孩子的實際情況去制定培訓計畫,
並在訓練過程中多鼓勵孩子。
教師與孩子的交流是培養幼兒良好的聽的習慣的正確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