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現在的家長提起讓孩子“做家務”, 大多數的反應都是不以為然的“哦”一聲, 心裡想著不知道有多少比做家務重要的事情等著孩子去學, 哪有時間做這種事情?可是, 如果我們換一種方式問相同的人群, “你想培養出一個具備責任感的孩子嗎?”反響就會大不相同。 其實, 做家務, 是讓孩子建立自我價值感、自信心與責任感的絕佳辦法。
“給孩子佈置家務是讓孩子建立自我價值感和相信自己能力的一種最好的方式。 ”家庭教育家伊莉莎白·邦得裡說, “習慣於承擔家務的孩子, 在走向成年的過程中, 往往比那些缺乏這種體驗和責任感的孩子更容易適應生活。
Advertisiment
讓孩子建立自我價值感、自信心與責任感的一個好辦法就是給孩子佈置一些適合他們幹的家務勞動。 從小就幹家務活兒的孩子長大以後, 往往比不幹家務的孩子更懂得如何照顧好自己。 他們從小就懂得幹好一件工作是多麼有價值, 每完成一項工作是多麼讓人快意。
哈佛大學曾做過一個調查, 對常做家務的孩子和不愛做家務的孩子跟蹤調查20年, 最終得出以下結果:愛做家務的孩子與不愛做家務的孩子失業率之比為1:15, 犯罪率之比為1:10, 收入相差為20%;而且, 愛做家務的孩子離婚率低, 心理承受能力強。 為何會這樣?因為孩子們通過做家務獲取了勞動所帶來的快感,
Advertisiment
依照年齡做家務
也許有的家長會說:“要寶寶做家務, 怎麼可能?他才三歲呀!他不搗蛋、越幫越忙就好了。
Advertisiment
一歲以內的嬰兒, 可以讓他自己拿湯匙吃飯, 拿拖鞋或遞物品給大人, 收集垃圾、把衣服、玩具放進籃子裡等。
二歲的幼兒可以讓他擦桌子、練習洗自己用過的盤子、杯子, 在限定的空間範圍內掃地、擦地板, 或將同樣式、同顏色衣服疊好放在一起、將垃圾丟進垃圾桶內等等。
三歲的寶寶已經要開始進入幼稚園過集體生活, 可以訓練其將用好的毛巾、牙刷掛好、放整齊,
Advertisiment
四歲的孩子已經可以獨立的進行遊戲很長時間, 所以說, 此時他們已具備了整理房間的初步能力, 比如說:把玩具擺放整齊、整理自己的小書架、擦拭室內的灰塵等等, 還可以在此時鍛煉他洗小手絹、襪子之類的小物品;
到了五歲, 如果他的身體夠高的話, 可以幫助媽媽在飯前佈置餐具、飯後清洗的工作也可以讓孩子參與其中;
六歲已經是上學的年齡, 如果孩子一直以來都有良好的勞動習慣, 此時你絲毫不必為他在學校是否能夠適應而擔憂, 因為你擁有的, 已經是一個能夠獨立處理很多事情的小大人了!
Advertisiment
至於做飯、修理之類的涉及到火、電等不安全因素的家務, 還是要等到孩子入學之後, 逐漸擁有一些生活常識再讓孩子插手, 這樣比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