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給大家介紹一位陌生的朋友, 它就是染色體所要攜帶的遺傳因數, 神通廣大的“基因”。 基因是貯存遺傳信息的地方, 一個基因往往攜帶著祖輩的一種或幾種遺傳信息, 同時又決定著後代的一種或幾種性狀和特徵。 因此, 正是它把握著遺傳的“生殺大權”。
基因是一種極為微小的物質。 據目前所知, 每一條染色體是由一個DNA(去氧核糖核酸)分子構成。 基因是DNA分子的一個小片段, 它們按一定順序排列在染色體上, 由染色體將它們帶入人體細胞。 據研究, 每條染色體上可有1250個基因, 每處基因都有固定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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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 世界上的人最初都是由一個受精卵經過不斷的分裂增殖發育而成的。 而受精卵的發育則要受基因的控制。 在受精卵裡蘊藏著無數個父母的遺傳基因, 詳盡地描述了後代的外貌、生理、性格、體質甚至某種遺傳病, 子女就是依照這些特徵發育成長的。 所以就發生了孩子某個地方像父親, 某個地方像母親的情況。
人類每一個細胞核中有多少染色體呢?科學家闡明, 人類染色體的準確數目是46條(23對)。 其中44條(22對)是常染色體, 男女都一樣;另外2條男女不一樣的是性染色體, 男性為一條X和一條Y染色體, 女性為兩條X染色體。 它們所攜帶的基因的總和, 現在一般認為有一兩百萬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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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 人體染色體的數量, 不管在身體哪個部位的細胞裡都是成雙成對存在的, 唯獨在生殖細胞――精子和卵子裡, 卻可見, 在子代每個細胞中的46條染色體中有23條來自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