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種疫苗關乎啥?不說大家也明白。 如今, 疫苗安全產生了疑問, 叫老百姓如何自處。 養個孩子容易麼?你一針不明來歷的疫苗就斷了人家的死活!從企業的角度講, 降低成本提高利潤是最終的目標。 要求企業放棄追求利潤顯然是荒誕的, 但是在歐美各國, 企業很少敢於犧牲藥品安全標準來降低成本, 因為他們必須遵守法律所設定的底線。 人們經常譴責生產問題產品的企業缺乏道德, 但忽視了一個基本事實:現代社會中要求企業首先遵守的規則是法律。 只有法律, 而非種種形而上的所謂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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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疫苗造假、摻毒等並非孤例, 之前發生的“毒膠囊”“地溝油”“毒大米”等食藥醜聞, 讓我們很難用法律缺失的原因來解釋。 “有關部門”公式化的“政策法規尚不健全”的藉口已經不再具有說服力。
尤其當我們聽到受重金屬污染的老農把手一擺“這些(受污染的作物)是賣給你們的”。 我們就知道, 指望“道德”無異於緣木求魚——大家都希望把有毒的給別人, 卻不知道自己就是“別人”。 打開電視, 眾多虛假廣告仍充斥螢幕, 在這種一邊打假一邊又貌似放任造假的環境下, 乙肝疫苗致死事件當然不是“偶合”——因為造假已經滲入某些人的肌理。
剷除“奪命疫苗”的生長土壤, 不能就事論事。 制假、造假並非獨存於某一領域。 我們在食品藥品相關部門的監管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