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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器官功能衰竭的診斷標準是什么?

(1)心血管系統:①血壓(收縮壓):嬰兒5.3kPa(40mmHg);兒童6.7kPa(50mmHg), 或需持續靜脈輸入藥物, 如多巴胺(5g/kg/min), 以維持血壓在上述標準以上者。 ②心率:體溫正常, 安靜狀態, 持續測定1分鐘。 嬰兒60次/分或200次/分;J瞳50次/分或180次/分。 ③心搏驟停。 ④血清pH值7.2(PaCO2不高于正常值)。
(2)呼吸系統:①呼吸頻率:體溫正常, 安靜狀態, 連續測定1分鐘。 嬰兒15次份或90匆分;兒童10次/分或70次/分;②PaCO28.7kPa(65mmHg);③PaO25,3kPa(40mmHg)(不吸氧, 除外青紫型心臟病)廣④需機械通氣(不包括手術后24小時內患兒);⑤PaO2/FIO2267kPa(200mmHg)(除青紫型心臟病)。
(3)神經系統:①GLASGOW昏迷評分47;②腑L固定、散大。 /
(4)血液系統:①急性貧血危象:HB50砂L;②白細胞計數2X109/L;③血小板計數20X10VLo
(5)腎臟系統:①血清BUN35.7mmol/L(100mg/d1);②血清肌酐176.8pmol/L(2mS/d1);③因腎功能不良需透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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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胃腸系統:①應激性潰瘍出血需輸血者;②出現中毒性腸麻痹, 有高度腹脹者。 。 (7)肝臟系統:總膽紅素85~5pmol/L及SGOT或LDH為正常值2倍以上(無溶血), 肝性腦病Ⅱ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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