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感情出現了問題並不可怕, 掌握恢復夫妻感情的四個法則, 仍然可以和好如處。
一、列舉對方優點
一般感情不和的夫妻往往只看到對方的缺點, 以致越看越不順眼, 其實對方當然不是只有缺點沒有優點, 但是如果夫妻之間的矛盾發展到自己覺得配偶身上只有缺點而沒有優點的話, 那恐怕是雙方都發生了消極的移情心理的緣故。
到這個時候就應該用發現優點法, 也就是有意識地去發現配偶的優點來解決問題了。 美國的心理學家有一個名叫改善夫妻關係的三周計畫, 要那些感情不和的夫妻在三周之內要求自己每天發現對方的一個優點並且告訴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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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換個角度看問題
心理學家的研究發現, 感情變淡了的夫妻大概有一半左右只是因為彼此的個性比較強, 結果彼此看不慣相處得很彆扭。 其實我個換個角度看總是會發現其實有很多的事情並不涉及到是非和原則, 所以不要把這些看得太嚴重。 再有一點就是要改變自己的行為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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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愛情公約
有一對夫妻常為一些小事爭吵,
後來丈夫覺就提出希望訂立如下公約:
1.夫妻之間凡事要互相忍耐;
2.如果意見不同想要大聲說話時,
互相先離開一會兒;
3.夫妻要彼此以誠相待;
4夫妻彼此向對方表達愛;
5.如果一方不快樂,
另一方要想法幫助對方忘掉不快樂的事;
6.每天晚上睡覺之前夫妻要機互檢查當天的事,
並一起計畫明天的事。
果然,
他們這樣做了之後,
夫妻的生活變得比以前和諧多了。
特別對性子急躁、自尊心又強的夫妻來說,
愛情公約的制約作用更加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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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暫時別離法
大多數夫妻都有過這樣的心理體驗, 朝夕相處, 一旦分離, 朝思暮想。 其中原因很簡單, 分離為雙方冷靜地思考問題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再有, 人們普遍都具有這樣的心理, 那就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對過去事物的回憶具有某種揚善棄惡的本能, 愉快的事情會漸漸地突顯。 所以對那些們處得不是很和諧的夫妻應該有意識地利用暫時別離法;好讓夫妻的美好感情在別離中重新被喚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