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數事實證明,
對性☆禁☆生☆禁☆活駕馭得好,
你的家庭將會美滿幸福、享樂無窮;而如果你有意無意的忽視了性☆禁☆生☆禁☆活的藝術和功用,
結局將是夫妻離散、家庭解體的悲哀,
以及難於啟齒的“性災樂禍”和羞於告人的難言之隱。
性☆禁☆生☆禁☆活真的是“殺手鐧”嗎?
鏡頭一:
玲和丈夫雄是大學同學,
堪稱女貌郎才,
天地無雙。
雄仕途通達,
畢業不到三年就當上了千人大廠的副廠長。
地位的變遷使他的脾氣長了許多。
雄敢說敢幹,
工作很有魄力,
平時在廠裡習慣到處發號施令,
沒想到回到家裡也放不下架子,
事事動口不動手。
開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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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並不介意,
總覺得丈夫工作太累,
到家應該歇著。
後來,
玲漸漸發覺丈夫已根本不把她的話當回事,
處處我行我素,
她這才漸漸發慌。
回想起讀書時,
雄追自己時的那死皮賴臉勁兒,
再看看眼前的丈夫,
任憑她苦口婆心或大吵大鬧都無濟於事。
此時,
受一位女友的點撥,
玲忽然記起丈夫是個十足的“性☆禁☆趣”愛好者。
雄精力充沛,
幾乎每天對她都有性要求,
而平時固執得近於專橫的他,
每逢此時都溫順得如一只綿羊,
以前,
玲只知道身為妻子自己理應無條件地滿足丈夫。
如今看來,
這豈不是一個控制丈夫的天然條件?
於是,
她試探著在丈夫“性☆禁☆趣”十足時提出各種條件,
丈夫爽快地答應了。
連續幾次試探,
玲發現即使是平時丈夫根本不可能答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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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性☆禁☆生☆禁☆活前提出來,
也大都能迎刃而解。
為了這一發現,
玲曾經暗自得意了好長時間,
只要抓住這一“殺手鐧”,
就不愁控制不了丈夫。
於是,
她開始變本加厲,
要求越提越高,
條件越來越苛刻:從不准雄跟女性講話到按家庭作息時間上班,
從七大姑的買房到八大姨的就業,
從工資全額上繳買東西要申請,
幾乎無所不包,
有時候玲甚至將各種要求和條件預先列在紙上……
“聰明”的玲卻全然沒有覺察到丈夫“性☆禁☆趣”的變化。
直到有一天,
她在下班時間無意闖進丈夫的辦公室,
意外發現丈夫正與顯然比自己醜得多的女秘書“鬼混”時,
玲才猛然醒悟,
丈夫為何會連續一個星期對她不聞不問。
玲怒不可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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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罵了、哭了,
也吵了,
可終究未能動搖丈夫離婚的念頭。
從法院出來,
雄不無憂傷地對玲說:“當我遇一到挫折、碰到困難的時候,
我很想從你那兒得到渲泄和慰籍,
可你每次為我準備的總是等我簽字的筆,
和近乎敲詐的種種條件。
相反,
回到辦公室我卻常常能在小陳(秘書)的臉上讀到一份微笑、一份信心……” 在玲的的謾駡聲中,
雄毅然決然地走了,
他心裡清楚,
玲沒懂他的話,
玲不瞭解男人。
鏡頭二:
當丈夫老陳在法庭上當著眾人的面將原來“性格不合”的離婚理由改口成“性☆禁☆生☆禁☆活不和諧”時,
一向溫順有餘的布雲,
在稍一愣神之後,
突然象一頭被激怒母獅,
全然不顧一切地哭喊著撲向站在原告席上的丈夫,
揮動雨點般的雙拳砸在老陳的頭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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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完了,
也罵完了,
布雲無力地癱在地上,
老陳卻冷靜異常地一支接一支抽煙。
他對妻子的哭訴供認不諱,
但卻仍然固執地堅持要離婚,
理由只有一個:“妻子長年缺乏主動,
性☆禁☆生☆禁☆活不和諧。
”也許是出於對布雲的同情,
也許是因為在法律上尚找不到依據,
他們的婚姻沒能解除。
在法律上他們仍然是夫妻,
可熟悉的人都知道老陳搬到單位住了,
自那以後再也沒有回家過夜。
而奇怪的是人們也從未發現老陳和哪個女人交往過密。
由於受性別特點和生理差異的影響,
在人類性活動中,
男性往往佔有主導地位,
掌握著性☆禁☆生☆禁☆活的主動權,
而女性則常處於被動。
尤其是受封建習慣勢力的影響,
女性若在性活動中顯出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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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常易被視作放蕩。
因而絕大多數女性,
在性☆禁☆生☆禁☆活中都選擇了順從,
雖然這一選擇曾扼殺了多少代婦女的幸福,
但由於它被男人普遍接受,
因而世代沿襲。
然而,
隨著時代的發展,
人們的性觀念趨於改變,
男人們不再垂青於那些招之即來,
揮之即去的溫順型妻子,
而熱衷於追求性☆禁☆生☆禁☆活情味。
老陳的思想過於超前,
過於開放,
而布雲的傳統性觀念卻根深蒂固,
兩者反差太大,
這可能是悲劇的根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