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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生活的"性災樂禍"

無數事實證明, 對性☆禁☆生☆禁☆活駕馭得好, 你的家庭將會美滿幸福、享樂無窮;而如果你有意無意的忽視了性☆禁☆生☆禁☆活的藝術和功用, 結局將是夫妻離散、家庭解體的悲哀, 以及難於啟齒的“性災樂禍”和羞於告人的難言之隱。 性☆禁☆生☆禁☆活真的是“殺手鐧”嗎?

鏡頭一:

玲和丈夫雄是大學同學, 堪稱女貌郎才, 天地無雙。

雄仕途通達, 畢業不到三年就當上了千人大廠的副廠長。 地位的變遷使他的脾氣長了許多。 雄敢說敢幹, 工作很有魄力, 平時在廠裡習慣到處發號施令, 沒想到回到家裡也放不下架子, 事事動口不動手。

開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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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並不介意, 總覺得丈夫工作太累, 到家應該歇著。 後來, 玲漸漸發覺丈夫已根本不把她的話當回事, 處處我行我素, 她這才漸漸發慌。 回想起讀書時, 雄追自己時的那死皮賴臉勁兒, 再看看眼前的丈夫, 任憑她苦口婆心或大吵大鬧都無濟於事。 此時, 受一位女友的點撥, 玲忽然記起丈夫是個十足的“性☆禁☆趣”愛好者。 雄精力充沛, 幾乎每天對她都有性要求, 而平時固執得近於專橫的他, 每逢此時都溫順得如一只綿羊, 以前, 玲只知道身為妻子自己理應無條件地滿足丈夫。 如今看來, 這豈不是一個控制丈夫的天然條件?

於是, 她試探著在丈夫“性☆禁☆趣”十足時提出各種條件, 丈夫爽快地答應了。 連續幾次試探, 玲發現即使是平時丈夫根本不可能答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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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性☆禁☆生☆禁☆活前提出來, 也大都能迎刃而解。 為了這一發現, 玲曾經暗自得意了好長時間, 只要抓住這一“殺手鐧”, 就不愁控制不了丈夫。 於是, 她開始變本加厲, 要求越提越高, 條件越來越苛刻:從不准雄跟女性講話到按家庭作息時間上班, 從七大姑的買房到八大姨的就業, 從工資全額上繳買東西要申請, 幾乎無所不包, 有時候玲甚至將各種要求和條件預先列在紙上……

“聰明”的玲卻全然沒有覺察到丈夫“性☆禁☆趣”的變化。 直到有一天, 她在下班時間無意闖進丈夫的辦公室, 意外發現丈夫正與顯然比自己醜得多的女秘書“鬼混”時, 玲才猛然醒悟, 丈夫為何會連續一個星期對她不聞不問。 玲怒不可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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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罵了、哭了, 也吵了, 可終究未能動搖丈夫離婚的念頭。 從法院出來, 雄不無憂傷地對玲說:“當我遇一到挫折、碰到困難的時候, 我很想從你那兒得到渲泄和慰籍, 可你每次為我準備的總是等我簽字的筆, 和近乎敲詐的種種條件。 相反, 回到辦公室我卻常常能在小陳(秘書)的臉上讀到一份微笑、一份信心……” 在玲的的謾駡聲中, 雄毅然決然地走了, 他心裡清楚, 玲沒懂他的話, 玲不瞭解男人。

鏡頭二:

當丈夫老陳在法庭上當著眾人的面將原來“性格不合”的離婚理由改口成“性☆禁☆生☆禁☆活不和諧”時, 一向溫順有餘的布雲, 在稍一愣神之後, 突然象一頭被激怒母獅, 全然不顧一切地哭喊著撲向站在原告席上的丈夫, 揮動雨點般的雙拳砸在老陳的頭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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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完了, 也罵完了, 布雲無力地癱在地上, 老陳卻冷靜異常地一支接一支抽煙。 他對妻子的哭訴供認不諱, 但卻仍然固執地堅持要離婚, 理由只有一個:“妻子長年缺乏主動, 性☆禁☆生☆禁☆活不和諧。 ”也許是出於對布雲的同情, 也許是因為在法律上尚找不到依據, 他們的婚姻沒能解除。 在法律上他們仍然是夫妻, 可熟悉的人都知道老陳搬到單位住了, 自那以後再也沒有回家過夜。 而奇怪的是人們也從未發現老陳和哪個女人交往過密。

由於受性別特點和生理差異的影響, 在人類性活動中, 男性往往佔有主導地位, 掌握著性☆禁☆生☆禁☆活的主動權, 而女性則常處於被動。 尤其是受封建習慣勢力的影響, 女性若在性活動中顯出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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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常易被視作放蕩。 因而絕大多數女性, 在性☆禁☆生☆禁☆活中都選擇了順從, 雖然這一選擇曾扼殺了多少代婦女的幸福, 但由於它被男人普遍接受, 因而世代沿襲。 然而, 隨著時代的發展, 人們的性觀念趨於改變, 男人們不再垂青於那些招之即來, 揮之即去的溫順型妻子, 而熱衷於追求性☆禁☆生☆禁☆活情味。 老陳的思想過於超前, 過於開放, 而布雲的傳統性觀念卻根深蒂固, 兩者反差太大, 這可能是悲劇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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