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到現在, 我們對婚姻裡的溝通一事, 仍有種種誤解。
某些時候, 它是一個證明, 表明愛的用心程度。 於是婚姻裡常有抱怨:“結婚這麼多年了, 你怎麼還是不懂我?”共同生活多年, 為何你不能從我靜默的言行裡讀出傳達的資訊。 答案唯有一個:因你愛得不夠。
有時, 溝通又成為一項權利。 權利可以行使, 也可以放棄——多少男女都在嚮往眼神交錯間的心有靈犀。 如果猜心是一個遊戲, 它一定在感情裡最流行。 明明被丈夫言行所傷, 偏偏不說出內心的委屈, 只擺出一張難看的臉, 一個人躲起來哭泣;明明不滿意妻子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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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另一個更糟糕卻被更多人贊同的觀點:溝通是天賦, 是能力;不溝通不是我的錯, 是我沒有這個能力。 “我本不善言語。 ”相識時你就看到了我訥於言表的性格, 為何婚後還要強求“說出真心話”這種交流方式?
可這樣的想法, 何其霸道自私。 它不過證明了一個人色厲內荏的懦弱逃避:連表達真實自我的勇氣都沒有, 何談同甘共苦一起經歷風雨?
溝通其實與權利、證明、能力都無關, 在感情的世界裡, 它本該是夫妻間一項必須遵循的義務, 必須履行的職責。 無論是因為哪種理由而逃避責任, 一旦開始抱怨 “為什麼你總是不懂我”時, 都須先自問:我是否已經盡到溝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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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溝通的婚姻, 是永遠不能相融的兩個世界。 而你對溝通一事的態度與觀點, 決定了自己婚姻的生命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