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不久, 我報名參加了一個神學班的培訓, 正是通過這個機會, 我瞭解到《聖經》中有大量關於認罪、悔改的教導。 “認罪”就是承認自己所犯的錯誤, 這包括那些我們做錯的事情, 以及那些我們沒有盡到的責任。 “悔改”的意思是一個人有意識地離開自己的錯誤, 並且尋求去做那些正確的事。 新約聖經中, 使徒約翰的一句宣告深深地震撼了我,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 便是自欺, 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 是公義的, 必要赦免我們的罪, 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我意識到, 長久以來我都活在自欺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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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如此, 幾個月之後我還是學著向凱若琳道歉, 她非常樂意接受我的認錯。 那時她也學著向我道歉, 我也同樣原諒了她。 多年婚姻輔導的經驗告訴我, 沒有道歉和原諒的婚姻是不健康的。 我之所以得出這樣的結論, 是因為作為人, 我們無法避免有時所做的一些事、所說的一些話貶低了他人, 這些不友好的言語和行為在人與人之間造成了情感上交流的障礙, 並且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難以消除, 只有當我們勇於為此道歉並取得受害方的原諒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