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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鬧離婚爭家產 妻子竟找閨蜜扮債主打90萬欠條

為了離婚多分點財產, 張某竟找來閨蜜自導自演了50萬元債務, 結果被法院識穿騙局。 她不僅製造虛假訴訟未得逞, 還坑苦了閨蜜。

這出鬧劇的女主角張某今年48歲, 丈夫王某今年53歲。 陳某是她的閨蜜。 去年9月28日, 陳某到法院起訴張某夫婦, 稱張某2010年先後向她借款50萬元和40萬元, 並且提供了一張90萬元的借條。 陳某說實際上只借給張某75萬元, 後來張某還了25萬元, 現在還欠50萬元。 今年1月22日, 鹿城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法庭上, 張某承認自己借款90萬元, 但聲稱已經還了40萬元, 還欠50萬元。 一個說還了25萬元, 一個說還了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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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處細節引起了法官的注意。 第一次開庭結束後, 法官要求陳某、張某分別提供銀行的交易記錄, 但是兩人都沒有向法院提供, 而後陳某向法院申請撤訴。 經法院查明, 2010年1月至今, 陳某通過銀行轉帳給張某的大額款項共計85萬元, 張某反而向陳某匯款大額款項共計227萬元。 如果從帳面看, 張某才算是債主。 此外, 陳某為何事隔5年後追討債務?法官進一步調查發現, 原來張某在2015年7月起訴和丈夫王某離婚, 起訴時和庭審過程中, 張某稱自己還欠陳某25萬元, 是夫妻共同債務。 法院認為, 陳某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其和張某存在真實的借貸關係, 陳某虛構債權, 不准許陳某撤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了陳某的訴訟請求, 並對陳某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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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張某罰款3萬元。 陳某現已繳納2萬元罰款, 並不承認自己參與虛假訴訟, 而張某尚未繳納罰款。 陳某和張某製造虛假訴訟已涉嫌刑事犯罪, 案件將移送公安機關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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