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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需要遺傳諮詢的一些情況

遺傳諮詢俗稱遺傳詢問、遺傳指導。 對於有下述情況之一的, 應到優生遺傳諮詢門診進行諮詢:

1. 確診為遺傳病或發育畸形患者及其家庭成員;

2. 連續發生不明原因疾病的家庭成員;

3. 近親結婚夫婦;

4. 染色體平衡易位攜帶者, 以及其他遺傳病基因攜帶者;

5. 確診為染色體畸變者的父母;

6. 曾生過多發畸形、智力低下患兒者;

7. 兩性畸形患者;

8. 非婦科性反復流產、有習慣性流產史或不明原因的死胎史者, 以及不孕的婦女及其丈夫;

9. 有致畸物質和放射物質接觸史的夫婦, 如放射線、同位素、鉛、磷、汞等毒物或化學製劑接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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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孕早期病毒感染的孕婦及經常接觸貓、狗的孕婦;

11. 孕期服用致畸藥物的孕婦;

12. 35歲以上的高齡孕婦;

13. 血型不合的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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