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晴診所臨床心理師張黛眉回復:
三歲到七、八歲左右的小孩, 對於友誼中互惠性的認知是簡單而且具體的。 他們在選擇朋友和玩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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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人際互動中孩子們逐漸學會, 為了維持友情有一些必要的行動, 像是與對方分享東西或是和朋友一起玩等等, 而且會很嚴格的把它們視為必要遵守的規則。 當孩子們遵守這些規則時, 友誼關係就可以持續;相反的, 如果不小心違反這些規則的話, 關係就會立即結束並且會被拒絕往來, 除非事後他們有做一些試圖彌補的行為, 來表示友好。
所以, 這個階段的友誼很容易建立也很容易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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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首先你要肯定孩子願意和朋友分享畫冊的行為, 和好朋友分享好東西才能帶來友誼的確是這個階段的人際法則。 但是, 孩子因為害怕朋友不喜歡他, 而不敢向朋友要回自己的畫冊時, 默許了別人擁有他的東西, 對方也會以為這樣做是對的。 學齡前的孩子, 對於物權的概念還很模糊, 加上在社會性認知發展上, 還沒有辦法站在別人的立場同理別人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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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教導孩子畫冊是自己的, 借朋友看過之後, 可以向他要回來。 如果對方還想看或想要一起玩, 可以請他再向自己借, 然後再借給他。 教孩子用婉轉的方式表達, 對方就不會因此而不和他做朋友。 這樣做的同時, 也在幫助兩個小孩瞭解物權概念, 並且學習“送”和“借”的區別, 也學習“借”和“還”的人際法則。
如果小孩不敢申張自己的權益, 不知道如何表達, 父母可以用角色扮演的方式來示範, 並且讓孩子預先演練該怎麼說。 除非孩子真的很困難做不到, 否則不要越俎代庖, 從小幫助孩子建立自我肯定的表達能力是很重要的。